清水县召开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暨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会
1月28日,清水县召开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暨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会议,旨在让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更加深刻地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主要内涵和具体措施,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把主体责任牢牢抓紧抓好。
清水县委书记刘天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纪委副书记刘小平出席会议并作专题辅导,县四大组织在家领导出席会议。18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各单位负责人、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员参加了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马利民主持会议。
(清水县委书记刘天波讲话)
清水县委书记刘天波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进一步深化、态度更加坚决、工作不断深入、力度不断加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进一步理清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标志着我们党对党风廉政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境界,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刻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要深刻认识到,落实主体责任是我们党必须始终抓紧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是保证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各级党委(党组)一定要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既要认清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又要坚定必胜信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各项部署要求上来,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刘天波强调,党委的主体责任是由党委的领导地位和党委统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定位所决定的。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切实选好用好干部,要用有本事胜任工作、勤奉献务实肯干、守规矩清正廉洁的干部。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好作风建设,要把作风建设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坚决反对“四风”,狠刹歪风。三是注重从源头防治腐败,要加强教育引导,健全完善制度,从严管理干部,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三不腐”有效机制。四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党组)一定要加强领导,旗帜鲜明,为纪委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创造条件,支持纪委在查办案件中不受其他因素干扰,做纪委的坚强后盾。五是带头廉洁从政,党委(党组)书记是管党治党的掌舵者、领头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就应当负起全面的责任、直接的责任、首要的责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主动,同时要管好亲属和身边的人。
刘天波强调,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不仅要明确责任主体、解决“谁来干”的问题,规范责任内容、解决“干什么”的问题,还要健全运行程序,加强流程管理,解决“怎么干”的问题。各级党委(党组)只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主动担当责任,才能保证主体责任得到不折不扣落实。要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要健立完善制度,形成落实责任链条;要强化责任追究,确保落实到位; 要发挥纪委作用,强化监督责任。对各级纪委如何履行好监督责任,刘天波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站位要高,二是抓手要准,三是干得要实,四是自身要硬,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刘天波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事关党的生死存亡,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的成败。党委主体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伟大工程的主要支撑和重要保障,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清形势、强化责任、敢于担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为加快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市纪委副书记刘小平作专题辅导)
市纪委副书记刘小平应邀出席会议,并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抓好党风政风工作作了专题辅导,要求每一位党员干部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纪国法,坚持从严治党,同时要以健康的心态做好本职工作,在生活中慎交友,交好友;在工作中常怀畏惧之心,以如履薄冰的意识履职尽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马利民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