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区社保中心了解到,根据相关政策要求,麦积区从今年1月1日起,再次上调对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人员及已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发放标准。
据介绍,本次上调标准为:一是普调。退休人员(不含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月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96元,退职人员退职生活费人均月增加72元,除此,在以上调资的基础上,退休(职)人员按照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二是特调。按照退休(职)人员年龄调整,截止2013年12月底,年满70至75周岁月增加40元,年满75至80周岁月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月增加60元;在以上调资基础上,企业已退休(职)的原军队专业干部,月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2065元的,一律调整到2065元;三是 “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调整。2013年12月底之前纳入并已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月增加87元,另外截止2013年12月底,年满70至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年满75至80周岁的再增加2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再增加30元。
本次基本养老金发放标准上调,是继2005年养老金调整以来、连续第10次调整。养老金待遇的调整是党和政府新时期构建和谐社会、注重民生的又一重大举措,也是深入开展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成果,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麦积区有6091名符合标准的退休人员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