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化雨润民心 一点一滴总关情
——麦积区扎实推进民政绩效工作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今年以来,麦积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省委、省政府为民所办实事和全区“50项重点项目”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基础工作抓规范,难点工作求突破,重点工作创特色,整体工作上台阶”的基本思路,研究制定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各项民政工作有序推进。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连续四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城市低保标准由月人均209元提高到23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850元提高到1096元,补助水平由月人均65元提高到72元,提标工作已于5月底前完成;二是不断规范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工作。把落实低保政策、严格操作程序、强化民主评议、健全低保档案作为重点,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和三榜公示制度,从3月份开始,在全区开展了城乡低保工作大排查活动,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0582户25305人,月发放保障金270.7975万元,发放各种补贴146.7690万元,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1893.6915万元,发放各种补贴1027.0814万元。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2656户42009人,发放农村低保金2117.2536万元,农村五保供养金224万元。三是城乡医疗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制定出台了《天水市麦积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城乡医疗救助对象的救助比例提高到了50%-80%。目前,累计救助26281人次,发放救助资金967.48万元。居民临时救助制度稳步实施,临时救助2392人,发放资金157万元;四是突出抓好防灾减灾和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制定下发了《麦积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加强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灾情2小时内初报、重大灾情直接上报、救灾预案启动期间24小时零报告和灾情台账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各项救灾工作措施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灾民基本生活,目前,已下拨各类救灾款383万元。
民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启动实施麦积区全国综合养老示范基地建设,相关机构已经成立,地形图测绘、地质灾害评估、地勘工作,环评告、水文资料分析等前期工作正在有序进行。省、市确定的救灾物资储备库正在选址;避难场所设计即将完成;综合减灾教育基地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老年活动中心、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项目已确定实施,正在办理有关报批手续;综合性养老福利中心进展较快,正在抓紧办理用地等相关手续。此外,新建甘泉中路中心敬老院、元龙东路中心敬老院、石佛北路中心敬老院配套设施建设正在完善。
优抚安置和双拥共建工作全面加强。认真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各项抚恤补助政策,坚持按标准全额拨付抚恤金,全面实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按照《麦积区重点优抚对象基本医疗保障办法》,落实了相关人员待遇,做到了按类参保,应保尽保,参保率达到100%。其中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按标准发放了护理费,并按离休干部的标准每人每年发放门诊补助费1800元,五至六级残疾军人按离休干部门诊费的90%发放,每人每年发放门诊补助费1620元,其他重点优抚对象每人发放一次性门诊补助费200元。无工作单位的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参战退役人员、“三属”每人每年补助居民医疗保险费60元。失业和未参加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参战退役人员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每人每年补助1377元。农村重点优抚对象每人每年资助20元参合费。在安置工作中,坚持“按系统分配,包干安置”的办法,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洽商,尽可能安排第一次就业。办理自谋职业2人,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2.4万元。重点抓了参战退役人员再就业和稳控工作,制定出台了《麦积区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意见》,落实了相关人员的社保、住房等待遇,妥善处理了部分退伍军人上访问题,积极落实了军休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