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改革创新 完善保障机制
积极推动老干部生活待遇落实制度化
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
麦积区现有离休干部114名,其中红军时期1人、抗日战争时期10人、解放战争时期103人;行政单位58人、事业单位32人、企业单位24人。近年来,麦积区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把落实老干部各项生活待遇放在了重要地位,积极推行一系列改革措施,着力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推动了老干部生活待遇落实的制度化、规范化,使老干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用真心、出实招,离休费保障机制全员覆盖。
坚持“特殊群体、特事特办”的原则,在区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全力保障离休费发放,实现了离休费连续10年零拖欠。一是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离休费由区财政足额预算,按月发放。二是企业离休干部的离休费纳入区财政供给,按月足额发放。早在1997年就将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52名离休干部基本离休费全部纳入区财政供给,基本解决了企业离休干部老有所养的问题。2003年又将企业离休干部的取暖费、书报费、遗属生活补助费、生活补贴以及丧葬费、抚恤金、一次性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全部纳入了区财政供给,彻底解决了企业离休干部生活上的后顾之忧。三是将乡镇离休干部离休费纳入区财政。将12名乡镇离休干部的离休费全部转为区财政供给,保证了乡镇离休干部的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四是实行了离休费补充机制。从2006年开始,全区24名企业离休干部每人每月增加了100元的生活补贴,缩小了企业离休干部同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生活待遇上的差距。2007年9月开始,又为所有离休干部每人每月增发了100元的生活补贴。五是实行了生活困难离休干部帮扶机制。将离休干部的下岗子女纳入城市低保范围,安置公益岗位,并在新增的就业岗位中优先安排。
二、动真情、促改革,医药费保障机制运行良好。
麦积区于2002年率先在全省开展离休干部医药费管理改革工作,实行“门诊费定额包干、住院费定点医院总额控制”的办法,同时将企业离休干部的医药费全部纳入区财政,同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同等对待,保证了离休干部医药费据实报销政策的全面落实,取得了良好效果。为了进一步巩固扩大改革成果,2007年初又对医药费管理改革方案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和完善。一是提高了住院费统筹标准。离休干部的住院费统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5000元。二是提高了门诊费标准。离休干部的门诊费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50元。三是提高了健康奖励标准。未住院离休干部的奖励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500元提高到1200元。四是建立了财政预拨机制。离休干部的门诊费和住院费在每季度初由区财政直接拨付到老干局,老干局及时发放老干部门诊费,并拨付定点医院的住院费,报销离休干部院外住院的住院费。五是增设了定点医院,方便了老干部就医,提高了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六是每年对医药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保证了专款专用,进一步提高了医药费的使用效率。修改完善后的方案经过一年多的运行,效果更加明显,运转更加平稳,老干部更加满意。第一,堵塞了漏洞,减少了医药费开支。2007年统筹住院费为64.5万元,当年实际发生57.97万元,结余6.53万元,住院率为41.22%,五年来首次出现了住院费结余。第二,方便了离休干部就医,提高了医疗服务水平。第三,增强了离休干部的自我保健意识。第四,提高了医药费的使用实效。实行财政预拨机制后,各项费用能够及时发放到位,连续2年实现了医药费报销进度上的“零”拖欠,连续5年实现了医药费“零”拖欠,进一步完善了医药费保障机制,真正体现了离休干部老有所医、实报实销和宜宽不宜严的原则,老干部对此十分满意。
三、抓落实、夯基础,财政支持机制正常运转。
麦积区始终坚持把财政支持机制作为离休干部“两费”落实工作的治本之举,把“两费”落实工作作为老干部整体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政策上优先支持,在全局中优先谋划,在财政上优先保证。一是在财政支持上坚持“特殊群体、特事特办”的原则。凡是老干部生活待遇所需经费在财政预算上优先安排,凡是老干部工作和开展活动所需经费及时足额保证。二是在经费运转上实行“三优先”。实行财政集中核算之后,在预算安排上优先,在经费拨付上优先,在经费报帐上优先。三是实行财政预拨机制。凡是老干部生活待遇方面急需的经费,都实行财政预拨机制,先拨付、再报帐、后结算,确保“离休费保障机制”和“医药费保障机制”正常运转。四是建立了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每年至少两次研究老干部工作,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和研究“三个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办法,确保了“三个机制”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