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财政 辉煌三十年
天水市委常委、秦州区委书记张健检查秦州区财政局工作
以龙城广场、伏羲广场、天河广场为标志的现代建筑,以羲皇大道、成纪大道、民主路、南北滨河路为主六纵五横的市区道路,耸立于市区各个角落的高楼大厦,景色秀丽的藉河风情线,南北两山的人造森林公园与伏羲庙、玉泉观、南廓寺、飞将军李广墓等历史景观交相辉映,构成一幅历史文化名城变迁的漫长画卷,反映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巨大变化。在铸就这辉煌而美丽的花园城市的过程中,财税部门的全体职工历经了三十年孜孜不倦的艰辛努力和无私奉献。
三十年来,财政收入由1978年的0.18亿元到2007年增长到4.65亿元,增长25.8倍;财政支出由0.11亿元增长到7.29亿元,增长66.27倍。城乡居民的纯收入由1978年的城市人均300多元、农村30.5元增长到2007年的城市人均8372元、农村2008元,分别增长28倍、65.8倍,城乡收入差距由10∶1缩小到4∶1。反映人民生活水平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1978年的0.53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24.3亿元,增长45.1倍。体现生活质量的三转一响(自行车、缝纫机、手表、收音机),变成了轿车(摩托车)、空调、手机、电视。三十年来,财政部门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财税体制改革中,经历了由计划经济时期的供给型财政向生产建设型财政过渡,再到构建公共财政体系框架的积极探索,其实践过程主要有以下四个阶段:
打破部门界线,形成区域发展格局(1979—1985年)。
改革开放后,打破了部门所有制的体系,加强了地方与部、省属企业的沟通和联系,在地方为部、省属企业搞好服务的同时,部、省属企业扩散其部分产品,帮助地方发展街道企业和乡镇企业,财政前后投资200多万元,扶持街道和乡镇企业的发展,不仅有效解决了当时上万名知识青年返城后的就业问题,而且促进了城乡经济的发展。到1985年建区前,城市居民平均收入达到650元左右,城郊农民的纯收入达到341.33元,分别增长2.17倍、3.19倍,形成了以小天水市为中心的区域经济发展的新格局,卓有成效地维护了粉碎“四人帮”后城市社会的安定团结局面。
1980年,财政投资20万元,对代表天水政治、经济中心的民主路实施拓宽改造,随着南大桥的建成,对商业大厦采取贴息扶持的方式开始建设,并投资110余万元,对大众路进行改造建设。从此,拉开了旧城改造的序幕。
从1984年到建区前,省政府在我市实行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中,确立起以发展生产为立足点、效益为中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目标的理财观念和理财方式,为财政部门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成为一任接一任的传家宝。
城乡联动,携手扶贫攻坚(1985—1990年)。
1985年实行市管县体制后,在原天水市的基础上,划入天水县西南17乡28.58万人,加原天水市城市13万多居民和城郊7万多农民,共48.9万人。划入的17乡中,有2/3的乡列为贫困乡,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242元,贫困人口达15万余人,要使占全区总人口近1/3的人尽快解决温饱,成为制约全区经济发展的难点和热点。区委、区政府动员和组织驻区城市部、省、市企业、行政机关、事业共93个单位,实行四定(定对象、定任务、定时间、定效果),五到户(服务、目标、项目、措施、责任到户),深入到全区10乡130多个行政村近3万贫困户家中,围绕“五个一”帮扶目标(一人一亩梯田、一户一亩果园、一户转移一个劳动力、一户出售一头商品畜、一户一亩玉米地膜覆盖),实施扶贫攻坚。财政部门多方筹集,投入资金2200多万元,同时还支持各职能部门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30多期,培训农民近7000人,经过全区上下、城乡携手5年多的共同努力,到1990年基本解决了温饱,实现了脱贫目标。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03元,和建区时相比,收入增长1.67倍;财政部门还投入600多万元,帮助各乡办起了乡级乡镇企业,进一步巩固了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的发展,又促进了全区经济发展,全区社会总产值由1985年建区时的1.9亿元增加到5亿多元,增长2.6倍;财政收入由2255.9万元增加到5050.8万元,增长2.24倍。
通过5年的扶贫开发,充分说明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就没有全区的稳定和发展,也使广大财政系统的职工明确了扶贫不单纯是资金投入,重要的是观念转变,理财的方式必须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供给型财政体制得到脱胎换骨的改造,建设型财政体制基本确立。
积极推进产业化进程,加快城市化建设步伐(1991—2000年)。
九十年代,即“八五”、“九五”期间,是全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和不断完善阶段。这一阶段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持实事求是,以市场为导向,扬长避短,发挥区域优势,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深化企业改革,加快城市基础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全面发展;同时,随着分税制改革,财政部门扩大理财领域,改革理财方式,在支持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不断强化财政职能,提高财政宏观调控能力。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1994年起,中央对地方实行了分税制的财税体制改革,调动了地方各级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我区以此为契机,狠抓财源建设,各乡镇围绕市场需求,坚持当地优势,城乡统筹规划,以产业化为方向,项目建设为载体,小城镇建设为突破口,实施新农村小康建设。十年时间,区财政投入农村各项项目建设资金达7500万元,组织各类技术培训班400多期,受培训农民达2.5万多人,全区每10户农户就拥有一名自己的农民技术员,从而保证了各项实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进程。积极利用外资2500多万元,解决全区380个行政村34.2万人的供水和环境卫生问题,有效改善了农村的基本生活条件。
在藉河、南沟河、西汉水三个流域建成20个“放牛式”果园25万多亩;在藉河、罗峪河发展蔬菜基地8万余亩,其中无公害蔬菜基地6.4万亩、精细蔬菜基地1万亩;同时,还扶持发展了双苞菇菌床87万平方米、芦笋1万亩、甜玉米等2500亩、中药材2.5万亩、优质胡萝卜6000亩、优质西瓜种植基地6000亩及牛、羊、猪、鸡、鱼等养殖产业基地。有20多个农产品通过农业部认证,扶持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49个。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投资,列项目争取上级扶持,加快小城镇建设,藉口、关子、皂郊、平南、娘娘坝、天水、汪川等集镇框架基本建成,镇容镇貌大为改观,新农村建设中列入的40个示范村和160个重点推进村建设全面启动。城乡市场建设步伐加快,共建成交易点52个,市场38个,亿元交易市场2处。区乡、乡乡、乡村公路20多条400多公里,“目”字型城乡公路网络基本形成,极大便利了群众的出行和农副产品的外运。围绕生态建设,全面完成长江中上游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治理面积达1284.73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53%。完成退耕还林13万亩,配套荒山造林25.6万亩,天然林保护42万亩,封山育林12万亩,中德财政合作生态造林6万亩,南北二山绿化工程12万亩任务,极大地改变了全区城乡的生态环境和基础条件,促进了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城市企业改革工作由转换经营机制向产权置换转变,区属60多户各类企业最终以破产、关闭、产权整体出让等形式完成企业改制,并建立起养老保险、下岗再就业、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的社会保障体系。
九十年代是我区城市改造的黄金时期,区财政投入近3000万元,拉动社会投资近8亿元,随着外环路建成,60余户房地产开发企业投入近2亿元,1万多人的建筑大军遍布市区各工地,完成60多个住宅小区和15条城市道路建设,市区面积扩大到18平方公里,城市的各项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商业网点巨增,促进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由1990年的24716万元增长到1999年的72462万元,增长2.93倍,年均增长29.3%,年递增12.9%。商业服务业从业户数由3200余户增加到6025户,增长1.88倍,从业人员由7000多人增加到3万多人,城市居民可支配性收入由1214元增加到4380元,增长3.61倍,第三产业的发展成为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营业税由1539.2万元增加到2732万元,增长1.78倍;社会总产值由5亿多元增加到23.37亿元,增长4.67倍;财政总收入由5050.8万元增加到19502万元,增长3.86倍。
这十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过程中,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第三产业迅速发展,使城市的辐射力和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人流、物流日益增长,秦州区在全市的商业、服务业、金融、保险、证券交易、交通的中心位置日益显现,促使天水市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政府对经济的管理逐步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过渡,财政部门理财领域不断扩大,不仅理好本级财力,而且争取上级财力,并利用外资财力,形成全方位理财观念,对财政资金的管理由事后监管转向以项目为主的全过程参与,跟踪问效、问责,不仅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也提高了财政宏观调控经济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努力构建公共财政体系框架,不断提升城市服务功能(2001—2008年)。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抢抓机遇,优化投资环境,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地方经济稳定增长和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需求成为财政改革的重心。在“十五”到“十一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突出解决了三个问题,确保了全区经济持续和快速增长及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提升了城市服务功能,城市化进程加快。
农村税费改革促进农业经济总量的快速增长。2002年,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全区范围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区乡两级共抽调1200多名干部,深入到全区22乡596个行政村,开展调查摸底,查清全区每户农民税负、税种、税率、计税面积、常产、征收办法等基本数据以及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方式、收费管理和费用使用情况,按户编卡、按村造册、分片汇总,再按乡汇总。因地制宜,对农业税分川区、半湿润半干旱区、高寒阴湿区、林缘区、干旱区五种类型;对农业特产农业税按藉河流域、西汉水流域、冷凉山区分三类;牧业税按实际情况分役用和商品两大类。在此基础上拟定“三定”方案,经上下多次讨论,广泛征求意见,最后三榜定案;清理各项收费项目,取消67项,降低8项,保留58项,对执收执罚单位,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公示,统一使用财政监制票据等管理制度。逐户填发农民负担“明白卡”,并组织力量进村入户检查督导,撤乡并镇,合并村组,精减干部和调整农村教育布局。农民人均负担由改革前的51.76元/人(税负22.65元/人、费负29.11元/人)降到31.53元/人,减少20.23元/人,减幅为39.08%。农村税费改革,减轻了农民负担,巩固了税基,维护了税法尊严,规范了征收,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2002年当年共征收农业税、农业特产农业税、牧业税三种税共1117万元,2003年征收1251万元,分别比2001年税费改革前的721万元增长54.9%、73.5%;农业各税从2004年降低1个百分点,到2005年全面取消。农业各税的全面取消,并没有减少财政收入,2005年的财政收入反而比2002年增加6483万元,增长28.6%。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740元,和税费改革前的2001年相比,净增380元,增长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