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晚报讯 从今年起至2010年,兰州市将用4年多时间,从热费补贴货币化等7个方面实施供热体制改革。供热商品化在我省再也不是口号了,而福利用热制度也将随之终止。目前,供热体制实施改革方案已报市政府审定。这是记者昨日从省建设厅获悉的。
补贴“暗补”变“明补”
制定出台《兰州市市区职工热费货币化补贴办法》,同时,将采暖费补贴由“暗补”变为“明补”,每个职工以一个月的工资为采暖费补贴标准,采暖费来源以工资渠道发放,将单位用于职工供热采暖费用以补贴的形式纳入职工工资。与此同时,改变热费交缴主体,实现供需直接见面,由热用户直接向供热单位依法交纳热费。
在现有管理体制基础上,市供热管理站与市热力公司实施政企分离,成立兰州市供热管理办公室。
财政、供热单位、用户共担改造费
凡使用集中供热设施的新建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应按建设部要求,安装具有分户计量及室温调控功能的采暖系统,并试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的新办法,凡是没有安装分户计量及温控装置的新建建筑物应进行改造后才可入网。
对既有建筑的改造费用、安装费用、用户装修恢复费用由财政、供热单位、用户三家共同承担。既有建筑的分户控制装置、分户计量装置改造所需资金,由省、市财政统一安排专项资金解决,所需装置由财政统一招标,市供热管理部门向用户统一调配。集中搞好一批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不确定热源不得建房
方案还规划,新建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在规划阶段必须先明确热源和供热方式后才可开工建设。规划部门在审查建筑项目之前,应征得供热行业管理部门同意,确定热源,才可以开工。凡未经审批、未确定热源和供热方式的建设项目不得实施。
低收入者可获供热专项补贴
将城市供热保障金补贴纳入省、市、区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区政府的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每年给予兰州市供热专项补贴。
把特困群体冬季生活采暖费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中,实行社会保障补贴制度,保障对象既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困难群众,又要包括实际收入稍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但收入仍然很低的低保边缘户,不断完善供热保障制度。
未获得特许权不得从事供热
在供热规划、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市场准入、统一价格监管的前提下,引导和鼓励国有、民营和合作经营单位,参与热源厂、供热管网的建设、经营,由市供热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和《兰州市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新建项目在建设审批的同时确定供热经营单位,凡未获得特许经营权的单位,禁止其从事供热生产经营活动。凡供热规模在20万平方米以下、单台供热锅炉在14兆瓦以下的供热单位,在其经营项目按供热规划进行并网改造后无条件退出供热市场。(齐蓉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