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百姓疾苦
———金昌积极落实省委书记省长陆浩批示做好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障工作
今年63岁的郭巧芝老人,是金昌市金川区金冶里社区的低保户,家中两个儿子常年患病,丧失劳动能力,每月有限的一点低保金顾了吃饭顾不了治病,日子过得十分艰难。这次,政府出资为她全家办了合作医疗,老人感动得热泪盈眶,拉着记者的手不停地念叨:“共产党好啊,这下可把我最难肠的事给解决了,我的儿子看病有指望了!”
和郭巧芝老人一样感动的还有金昌市所有的城市低保人员。从今年7月1日起,政府为他们统一“买单”参加了合作医疗,享受到了医疗保障,使他们成为这项“德政工程”的直接受益者。
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障问题是城市困难群体中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城市低保人员由于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济本就十分拮据,一旦患病尤其是患了大病,生活就会变得更加艰难。如何使城市低保人员不仅生活有保障,而且得病能医治,成为省委、省政府领导十分关注的一个问题。省委书记、省长陆浩不久前指出,随着国家公务员、企业职工和农民群众医疗保障体系的不断建立和完善,城镇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要引起高度重视并积极想办法加以解决,考虑是否可以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办法,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逐步将城镇困难群众纳入医疗保障范围,让他们享受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同时,要对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实行财政全额供给,对村级卫生人员实行补助,并想方设法降低药价,把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到患者的身上,从机制上解决城乡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陆浩还殷切希望金昌市在解决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障问题上先行一步,创造经验。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金昌市委、市政府在去年全市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础上,遵照省委书记、省长陆浩的批示精神,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从当地实际出发,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模式,完全由政府“买单”,建立了城市低保人员合作医疗制度,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运行,重点解决城市低保人员有病得不到及时治疗的问题。同时,还及时落实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由财政全额拨款为全市乡镇卫生院人员发放工资;为村卫生室选配了1至2名合格的医务人员并给予每月100元的劳务补助,既解决了医护人员的收入来源问题,也使乡村医疗机构更好地承担起了计划免疫、药品监督和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职能。目前,随着合作医疗保障范围向城市低保人群的扩展,金昌市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体系的框架已经基本形成。
记者在采访中进一步了解到,金昌市的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是按照“三位一体”的机制来设计的。三个机制之间相互联系、环环相扣。第一个机制是合作医疗。在实现了合作医疗对农村的全覆盖之后,及时将城镇低保人员纳入合作医疗保障范围。第二个机制是大病补助。设立大病补助基金,对尿毒症、重症肝炎等十个重点病种给予补助,使大病重病患者得到及时治疗。第三个机制是医疗救助。主要面向城乡特困家庭实施集中救助。为了使“三位一体”的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健康长久地运行下去,市上建立起了一套既方便群众又直接使城乡患者受惠的城乡一体化的管理和约束机制:逐级降低“门槛”,尽量使患者就近在县、乡和社区医疗机构就诊;将县级以上医疗机构10%左右的床位和乡镇卫生院全部床位作为济困病床,有效地控制了看病费用;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突出大病统筹,把基金主要放在住院报销上,使有限的资源向农村、农民和城镇困难群众倾斜;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注重培养全科医生,使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不出社区;全面推行药品厂家直销制度,通过询价对比等措施控制和降低药价,切实减轻了老百姓的医疗费用负担。
记者了解到,省委、省政府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切实解决城市低保人员看病难的重大举措,在基层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受到社会各方面的拥护和好评。金昌市金川区金冶里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杨燕说:“省市领导关注的问题、解决的问题,正是基层干部群众所思、所盼的难点、热点问题,这件实事办在了点子上,办在了困难群众的心坎上!”
近日,省政府研究室和省卫生厅组成调研组,专门到金昌就城乡困难群体医疗保障体系建设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的负责同志在向记者介绍情况时说,通过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大家一致认为金昌市的城乡困难群体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有力,落实到位,走在了全省前面。尤其是在城市低保人员中实行合作医疗制度,是个创新之举,找准了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为推进全省城乡医疗保障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