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兰州市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开发行业健康发展,兰州市日前对5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予以注销。此前,兰州市从2001年8月至2004年底,已累计注销181家房地产企业资质。
兰州市建管委研究决定,从2005年12月29日起,这50家房地产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否则将被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据统计,从1984年开始起步发展到现在,兰州市在册登记的合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已达500家,其中具有一级资质的一家,二级资质的32家,三级资质的248家,四级资质的23家,暂定资质的196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