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督察陇南铅冶炼企业环境污染整治情况
西和成县铅冶炼企业已全部被勒令停产
本报陇南讯(记者吕宝林)徽县水阳乡部分村民血铅超标问题发现后,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省环保局于9月15日下达了《关于迅速开展铅冶炼企业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陇南市立即在全市开展铅冶炼企业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9月19日至21日,省政府派出督察组,对陇南市西和县、成县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了督察。
督察组深入两县的6家企业,逐一检查了企业建设生产、污染治理、污染物排放等情况;查阅了各企业立项、环评、环境监察现场笔录等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陇南市环保局、西和县、成县县政府及市、县两级发改委、经委、环保等部门的汇报。通过检查发现,6家铅冶炼企业均采用烧结锅工艺进行粗铅冶炼,均有较完整的立项、环评手续,除黄渚铅冶炼厂已于2001年被勒令停产治理外,其他企业均建有冶炼尾气除尘、脱硫和冷却水循环设施,目前均已被当地政府勒令停产。
根据检查结果,督察组肯定了陇南市及西和、成县在专项行动中所做的努力,同时向西和、成县县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6家铅冶炼企业采用的是国家明令强制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应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立即由县政府予以强制淘汰,拆除烧结锅生产线;除黄渚铅冶炼厂外,其他企业均存有一定量的含铅、锌的生产原料和废渣,在储存中均存在不符合国家规范的问题,应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加强监管,防止发生二次污染和污染转移。对正在建设或准备技改的氧化锌、铅烧结机项目,督察组要求两地政府,按规定报经济主管部门进行审核,重新办理相关手续。督察组还要求两地政府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集中力量开展好污染源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对铅、锌、金等采、选、冶企业的环境监管,集中整治污染源,督促其达标排放;强化对尾矿坝安全运行的监督防查,防范尾矿坝垮塌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