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做好2020年我市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加强我市两区五县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质量控制和评估工作,根据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甘肃省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水样复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天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20年7月21号组织开展了全市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指标的复检工作,以便充分了解各县区CDC实验室的发展状况,评估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与监测质量控制。
根据全市2019年丰水期与2020年枯水期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结果,结合全省水样复检工作,对全市每个县区随机抽取2个监测点,对重点卫生指标进行复检,复核水样类型为出厂水或末梢水,重点复核指标是砷和铬。

市疾控中心卫生科与实验室密切协作,开展了复检样品的采集、保存和运输,此次复检工作共采水样66份。采集的样品由省、市、县三级实验室同时开展检测评价。每份样品均采集平行样,一份送省疾控中心,一份送市疾控中心,一份县区留检。样品采集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 T 5750 - 2006 ) 中样品采集、保存和运输的要求,尽量避免保存、运输过程对水样的影响。
现已圆满完成了省上水样的采集、送检工作。此次水样的复检工作,提高了各县区采样、送样、运输、检测的思想认识和规范操作,互相交流经验,取长补短,保障水样采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此次样品复检省、市、县三级实验室检测工作完成后,我中心将对所采水样水质检测质量控制和评估,并进行通报。
(天水在线编辑: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