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老龄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联合表彰全国老年维权工作先进集体,甘谷县老龄办榜上有名,系全省受到表彰的8个单位之一。
近年来,甘谷县立足老龄化步伐加快、老年人权益服务需求日趋增长的实际,认真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坚持“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原则,始终把健全服务网络做为搞好老年权益维护保障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强化行政推动,健全为老服务网络,先后建立了县老年维权援助服务中心和乡镇老年维权工作站15个、村(社区)老年维权援助点292个、维权小组137个。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涉老法规政策宣传,在县电视台新闻时段播出敬老助老消息4200多条次;在15个乡镇广播站和405个村(社区)开辟了板报专栏、墙报,大力宣传涉老政策法规,积极反映老年人诉求。
突出法律援助服务,积极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累计在县中心敬老院、县老年大学、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老年人集中地开办涉老法律知识讲座11场次;在县委党校干部培训班次上开设老龄工作形势教育专题15场次;在甘谷县西关中学、康庄中学、南街小学等50多所中小学开办孝亲敬老、弘扬传统德育教育课程。同时,充分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在137个村老年协会中设立老年维权小组,由老年协会会长担任维权组长,积极参与邻里纠纷、家庭婆媳矛盾调处,特困老人关怀帮助等活动。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帮扶机制,县老龄办精心设计制作了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孤寡老人及残疾人等4类排查摸底表格,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开展特殊困难群体排查摸底工作,准确掌握了留守、空巢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和实际需求,并以村为单位建立了台账,更新了县级特殊困难群众信息库,为开展救助工作积累了第一手资料。
坚持把协调落实部门职能做为搞好维护老年人权益的重中之重,对涉及老年权益保障的重要事项,由县上领导协调落实,老龄办跟踪督促,定期开展督查。近年来,先后协调协调县旅游管理部门积极改善老年游览设施设备,免费开展游览大像山、蔡家寺等景点;协调县卫生部门落实了“一免一半三优待”政策,让老年人享受半价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取药、优先住院等医疗服务,并专设老年人病房,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协调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高龄老人补贴150多万元。同时,将城乡“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全部纳入政府供养范围,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范围;积极救助患病贫困老人364人,发放救助金278万元,累计为2435名农村五保老人发放五保供养金1098万元,为3238名重点优抚老年人及时发放抚恤补助金928万元,为210名特困老年人发放临时救助金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