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动作与创新动作结合 司法干预与“阳光调处”互补
甘谷化解矛盾促稳定方法灵活多样
为了开创维稳工作新局面,助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今年以来,甘谷县在建立矛盾纠纷信息排查网络,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加大职能部门矛盾纠纷调处力度等“规定动作”的同时,创造性推出了法德结合、“庭式”化解、邻里纠纷真情调解等灵活多样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新措施,构建起多方协调联动,主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特色维稳体系,先后成功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64件,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出了良好氛围。
长期以来,大家认为排解社会矛盾纠纷,预防、打击违法犯罪是司法部门的事,淡化、忽视社会力量在维稳工作中的作用,使一些社会矛盾纠纷不能及时得到预防和化解,致使矛盾激化,甚至演化为“民转刑”。为了改变这一现状,营造和谐的发展氛围和稳定的发展环境,今年以来,甘谷县在健全完善《甘谷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甘谷县矛盾纠纷信息联络员制度》、《甘谷县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甘谷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积极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加大职能部门调处力度的同时,积极拓展社会维稳范围,创造性推出了被群众称为“阳光调处”的一系列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新方法。首先在全县各乡镇、村(社区)建立“庭式”调解室,设置调解主持人、调解员、记录人、监督席、申请调解人等,健全调委会职责、明确调解原则、规范调解程序等制度,依法依规公开、公正进行调处。并对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定期回访,防止矛盾反弹,确保定纷止争的效果,使34件矛盾纠纷成功调解,回访群众900余人次;其次,转变工作作风,变“上访”为“下访”,深入村(社区)、组、户,了解和排查矛盾纠纷,对一些苗头性矛盾纠纷就地解决,将矛盾和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对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情绪过激一时无法调处的,先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做其思想工作和稳控工作,待其情绪稳定后,抓住时机立即调处化解,先后使106件,涉及210人的苗头性矛盾纠纷和16件有可能发展为“民转刑”的问题得以及时化解;第三,充分发挥乡镇、村(社区)调委会的职能作用和邻里真情,对因邻里、婚姻、土地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或由村组干部出面调解解决,或请村(社区)德高望重、与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关系较好的乡邻出面化解。同时,采取法德结合、律师参与和领导包案限期调处等方法,充分将民间民俗、村规民约、道德观念、法律的手段和领导威信等融合在一起,形成多方协调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使一些因对政策了解不够、对他人不信任或因误解、偏见、猜疑造成的矛盾纠纷得以有效化解,为减少矛盾激化、息诉罢访,实现和谐共处,互助发展奠定了基础。
据了解,截至目前,对排查出的326件矛盾纠纷,已成功调处264件,调处成功率达80.1%。其中,书写各类文书34份,领导包案调处解决成功4件,息诉1件。据悉,目前县有关部门正与陕西省相关部门积极联系,协调追讨1994年该省有关部门拖欠六峰镇部分民工工资的问题等。(李海峰 胡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