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谷县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了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工作。目前,6000余名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展开。
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政府补助与个人缴费相结合,以大病(住院)医疗统筹为主的社会合作医疗制度。考虑到全县居民收入水平和财政承担能力,甘谷县委、县政府决定,在低保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初期,执行省上的每人每年不低于80元的统筹标准,80元的统筹基金包括大病(住院)基金、个人门诊账户和风险基金三个部分,省上每人每年补助50元,市上每人每年补助8元,县上每人每年补助12元,个人缴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