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
关于康伟、于海波同志任职的通知
甘政任字〔2014〕1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甘肃省人民政府决定:
康伟任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副巡视员;
于海波任甘肃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巡视员。
2014年9月26日
抄 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市、自治州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