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性会议管理作出规定
建立“无会周”制度每月第四周为“无会周”
兰州晨报讯 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省委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性会议管理,切实精简会议,提高会议质量,作出规定。
全省性会议指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省人代会、省政协全会、省纪委全会、各人民团体代表大会等。规定要求,精简压缩会议。统筹安排会议,全省性会议实行计划管理,年度计划由省委办公厅会同省政府办公厅于上年11月底前拟定,提交省委常委会审定。建立“无会周”制度,每月第四周为“无会周”,省委、省政府不安排会议,遇特殊情况,顺延或调整,全年“无会周”不少于8周。务实精简会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严格把关,对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予安排,对内容相近、参会人员基本相同的合并套开,能用视频会议的不集中召开。控制会议时间,除法定会议、涉及研究部署全局性重大事项的会议外,其他会议原则上不超过一天,对确需延长的,由省委办公厅会同省政府办公厅提出意见报省委领导确定。
规定要求,严控会议规模。压缩参会人员,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一般不超过200人,与会议关系不密切的人员一律不安排参会。规范会议规格,除省党代会、省“两会”、省委全委(扩大)会、省委常委(扩大)会和全省领导干部大会、经济工作会等需要常委集体参加外,其他全省性会议只安排分管常委参加。召开要求市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须报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准。
规定要求,提高会议质量。切实改进会风,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一个会议原则上只有一个主题讲话,主题讲话一般不超过1小时。省委办公厅对交流发言稿进行审核把关,每人控制在8分钟以内,发言务必言之有物、保证质量。需要讨论的会议,精心设置议题,合理安排时间,提高讨论深度。
规定要求,严格会议审批,列入计划的全省性会议,须由省委办公厅或会同省政府办公厅审核会议规格、会期、参会人员范围、经费预算等内容。未列入计划确需召开的会议,由省委办公厅或会同省政府办公厅审核,经省委常委会批准。未经审核批准的会议,省财政不予核拨经费。
规定要求,坚持节俭办会,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切实降低会议成本。严控会议经费,严禁提高用餐、住宿标准。简朴布置会场,工作会议一律不摆鲜花绿植、不制作背景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