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常委会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就压缩文件简报数量,提高文件简报质量,作如下规定。
一、控制减少数量
1.压减发文总量。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从实际需要出发,该压缩的压缩,该合并的合并,可发可不发的不发,不需发的坚决不发,切实减少文件数量。
2.杜绝重复发文。凡国家法律法规或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中央文件已有明确要求的、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一律不再发文。内容与已发文件重复、没有新的内容、操作性不强的不发文。
3.减少讲话行文。常委在全省性重要会议上的讲话,已在有关内部刊物上刊发的,《甘肃工作通报》原则上不再印发。已在《甘肃日报》及其他报刊上公开发布的文件和领导讲话,不再另行印发。
4.压缩常规文件。省级议事协调机构年度工作要点和一般性工作会议纪要、办理具体工作事务的文件,省委办公厅原则上不再转发。
5.严控简报数量。报送省委的简报每个部门只保留1种。特殊情况确需增加的,须报省委办公厅审核同意。已通过文件报送省委的事项,不再以简报报送。
6.推行网络办文。积极推进公文电子化和二维条码应用,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的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简报印发数量。
二、提高文件质量
7.文件务实管用。文件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做到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结构严谨、表述准确、语言精炼、要求明确。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政策性文件,要深入调查研究,对拟定的政策措施进行充分论证。
8.简报从快从实。简报主要反映重要的动态、问题、举措、经验以及工作意见建议等,做到特色鲜明、要情清楚、及时高效,用最精炼的语言反映工作情况。对紧急信息类简报,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在第一时间报送。
9.控制篇幅字数。文件要言简意赅,严格控制篇幅,除重大决策部署外,省委、省委办公厅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简报每期篇幅一般不超过1500字;参考资料和调研报告一般不超过4000字,超过的应有内容摘要。
三、严格审核把关
10.严把文件入口。省委办公厅要对报送省委的文件统一审核。凡不符合行文规则、不符合发文要求的文件,一律不予受理,坚决从源头上把住关口。
11.从严管住出口。凡以省委名义上报中央、中央办公厅的文件,由省委主要领导审签。以省委办公厅名义上报中央办公厅的文件和信息,涉及全局重大事项的,经省委主要领导同意后,由省委秘书长签发。以省委名义下发的、涉及全局性工作的文件,须经省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不允许未履行审签程序的、质量不合格的文件发出。
12.规范报文程序。报送省委的文件须由省委办公厅按程序办理,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职权范围报送文件,不得多头呈报、党政交叉报送。除常委明确要求的外,文件不得直接呈送常委个人。
13.力戒升格行文。可以省委办公厅名义印发的,不以省委名义印发;可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解决的,不以省委、省委办公厅名义转发或印发。可以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发文的,不以省委、省委办公厅名义发文。
14.严禁越权行文。未经省委批准,各部门不得向下级党委发布指示性公文,不得要求下级党委报文。
15.严格审核备案。省委办公厅对报送省委的简报进行进一步清理,主要对简报的种类、内容、分送范围进行审核,逐一重新登记备案。未备案或与备案不符的,一律不予受理。部门会议简报及其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简报,一律不报送省委。
16.强化督查落实。省委办公厅定期对精简和规范文件简报工作进行督查,对文件简报把关不严、数量反弹、违反程序的,要及时进行通报,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