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委进一步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村党组织书记在联系服务群众中的骨干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快我省农村扶贫攻坚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现就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
以2013年下半年开展的村“两委”换届为契机,进一步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选人标准,加大力度从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富力强的现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致富带头人、复转军人和外出务工返乡人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注重从本村各类优秀人才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的同时,选派一批乡镇机关党员干部到工作薄弱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作为党政机关后备干部的培养措施,按照组织选派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从省市县机关选派2000名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贫困村、后进村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书记或常务副书记,任期三年;重视从村“两委”副职、文书、组干部和其他优秀分子中培养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积极探索和完善村干部培养选拔的长效机制。
二、切实加强村党组织书记能力建设
紧紧围绕提高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能力,以党的知识、惠农政策、产业技能、群众工作方法等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对村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定期轮训、全员培训的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工作格局。加强宏观规划和统筹协调,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甘肃省党员干部教育基地和甘肃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的基础上,组建“甘肃省乡村干部培训学院”,负责培训工作的总体规划、牵头抓总和示范培训;市、县党委组织部门根据村干部队伍现状和工作需要,制定实施计划,分别开展重点培训、普遍培训。省市县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培训机构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有针对性地搞好专题培训。各双联单位要按照强基固本的要求,重点抓好村干部、村班子致富带富能力培训。各级财政要把村干部培训经费列入本级预算,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支持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工作。培训工作要实行省内多渠道培训与开放式培训相结合,组织培训对象到发达地区和情况类似的先进地区学习考察,提高培训实效。
三、健全完善村党组织书记激励保障机制
加大村级组织建设工作经费投入力度。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需要,从2014年起,省财政将村党组织书记年报酬补助标准由6000元提高到8000元;由省财政厅牵头,会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等部门,研究建立全省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力度,符合乡镇换届提名人选条件、当选乡镇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按公务员登记有关规定进行登记。鼓励村党组织书记领办、创办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转4版)
(接3版)积极选树在团结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实施“联村联户”和“先锋引领”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推广和表彰奖励。把严格要求和关心帮助结合起来,建立村党组织书记体检制度,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定期组织村党组织书记体检,体检费用由县级财政承担。
四、加强对村党组织书记的管理监督
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县(市、区)和乡镇党委要细化岗位职责和年度目标任务,并严格落实“双述双评”等实绩考核制度,以考核结果兑现奖惩,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健全完善村级组织议事决策和工作运行程序,认真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增强村干部依法办事、民主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加强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开展村党组织书记廉政教育,切实落实党务公开,全面实行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确保村干部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五、靠实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领导责任
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工作。省委建立常委联系村干部制度,以双联工作为载体,直接联系2个村级组织,帮助指导村党组织书记开展工作。市、县党委常委也要普遍建立村级组织联系点,定期到联系点蹲点调研,听真话、查实情,帮助村党组织书记开展工作解决实际困难。县(市、区)委书记要认真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任务,定期分析研究,特别要对后进村、贫困村班子建设现状和存在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指导乡镇党委采取措施加强改进。乡镇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抓好村党组织书记选拔、教育、管理、考核、监督等日常工作,对软弱涣散的村级班子要及时整顿提升。对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比较突出、造成严重后果,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的,要追究县乡党委书记的责任。
中共甘肃省委进一步加强全省性会议管理的规定
全省性会议指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省人代会、省政协全会、省纪委全会、各人民团体代表大会等。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性会议管理,切实精减会议,提高会议质量,作如下规定。
一、精减压缩会议
1.统筹安排会议。全省性会议实行计划管理,年度计划由省委办公厅会同省政府办公厅于上年11月底前拟定,提交省委常委会审定。
2.建立“无会周”制度。每月第四周为“无会周”,省委、省政府不安排会议,遇特殊情况,顺延或调整。全年“无会周”不少于8周。
3.务实精减会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严格把关,对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予安排,对内容相近、参会人员基本相同的合并套开,能用视频会议的不集中召开。
4.控制会议时间。除法定会议、涉及研究部署全局性重大事项的会议外,其他会议原则上不超过一天,对确需延长的,由省委办公厅会同省政府办公厅提出意见报省委领导确定。
二、严控会议规模
5.压缩参会人员。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一般不超过200人,与会议关系不密切的人员一律不安排参会。
6.规范会议规格。除省党代会、省“两会”、省委全委(扩大)会、省委常委(扩大)会和全省领导干部大会、经济工作会等需要常委集体参加外,其他全省性会议只安排分管常委参加。召开要求市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须报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准。
三、提高会议质量
7.注重会议实效。明确会议任务,突出会议主题,深入调查研究,充分酝酿讨论。精心组织起草会议文件文稿,把好文件文稿质量关。对会议内容涉及的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不回避、不遮掩,认真分析研判,提出解决办法。
8.切实改进会风。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一个会议原则上只有一个主题讲话,主题讲话一般不超过1小时。省委办公厅对交流发言稿进行审核把关,每人控制在8分钟以内,发言务必言之有物、保证质量。需要讨论的会议,精心设置议题,合理安排时间,提高讨论深度。
四、严格会议审批
9.列入计划的全省性会议,须由省委办公厅或会同省政府办公厅审核会议规格、会期、参会人员范围、经费预算等内容。未列入计划确需召开的会议,由省委办公厅或会同省政府办公厅审核,经省委常委会批准。未经审核批准的会议,省财政不予核拨经费。
五、坚持节俭办会
10.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切实降低会议成本。严控会议经费,严禁提高用餐、住宿标准。简朴布置会场,工作会议一律不摆鲜花绿植、不制作背景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