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
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一、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定于2012年4月下旬在兰州召开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2.审查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
3.选举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二届委员会;
4.选举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5.选举甘肃省出席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三、参加会议的代表
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620名。代表以市州、省直机关工委、党的关系隶属省委的单位以及省军区、省武警总队为选举单位,按照省委提出的选举办法选举产生。
召开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是我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我们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断推动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2011年11月27日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