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想说“拉动”须用“功”
——对我省家电下乡活动的观察和思考
作为唤醒和激发农村消费市场潜力、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拉动内需的重要举措,“家电下乡”活动被各方寄予很大希望。我省有关部门曾乐观估计:从2009年2月起未来4年,全省农村市场受家电下乡政策刺激,家用电器的销售额将在原来基础上再增加80亿元,其中洗衣机增加9.2亿元、电冰箱48.4亿元、手机6.5亿元、彩色电视机14.3亿元。
然而,时隔不久人们便发现,活动启动初期的热闹并未持续多久。从2月10日到4月10日,包括春节农村消费旺季在内,全省“家电下乡”总共销售8831台(部),销售金额不过1036万余元。如果照此计算,我省要通过“家电下乡”实现“拉动”农村消费80亿元的预期,至少得数十年。
一项有利于改善国家经济运行状况、惠及亿万农民、推动相关行业企业调整发展的绝对利好政策,实施的实际效果却与预想有较大距离。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对全省30个重点县的1800户农户的一次专题调查表明,其主要原因在于:下乡家电产品缺少针对性,对农民的消费心理和消费能力了解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销售与售后服务措施跟不上以及我省农民的传统生活习惯还比较落后等等,都对家电下乡造成不利影响。家电与乡村之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家电下乡”,听听农民怎么说
从某种程度上说,消费者缺乏并真正需要的,就是他们打算或正要购置的。摸准我省农村居民目前拥有家电的数量和种类,有针对性地组织农民确实需要的家电产品下乡,才能调动更多人的购买欲望,使潜在市场变为现实市场。
据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调查,随着甘肃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和生活质量的进一步提升,主要家用电器的实际拥有量也在不断增加。2008年,全省百户农村居民家庭拥有彩色电视机99.89台、手机70.56部、洗衣机51.22台;拥有摩托车51.28辆、电冰箱10.94部,电脑和照相机分别为2台和2.5架。由此可见,在我省农村,家庭彩色电视机的百户拥有量已处于饱和期,手机和洗衣机处于成熟期,电冰箱受传统消费和生活习惯影响,目前尚处在成长期;而电脑、照相机等相对奢侈的消费品还处在起步阶段,未能进入主流消费品行列。
然而,目前农村居民家庭拥有量少的家用电器种类,并不意味着市场需求就大。据榆中县来紫堡乡冯家湾村党支部书记冯人民介绍,村里尽管家家有彩色电视机,但有些盖了新房的、组建了新家的人,在有经济力量的前提下,还想买个更好、更大一点的。他希望有关方面能经常组织一些较大规模的、品种更加丰富的“家电下乡”活动,让村民有更多选择。而皋兰县西岔镇段家川村农民杨燕则认为,对农村人来讲,有电视机就行了,其他家电无所谓。
刺激消费,从“需要”处下工夫
皋兰县黑石乡白坡村农民张某全家5口人,儿子在县城打工,儿媳在家种地,全年收入除供养老人和两个孩子上学外,还要购买化肥、农药、种子等,剩下没有多少钱。他说:“口袋里没钱,哪里还顾得上买家电。”
像张某这种家境的农民,在我省并非少数。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在一份调查中指出,2008年,我省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2986.3元,扣除用于生产和生活的费用支出,人均只余140.4元。对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来讲,买一台价格2000多元的家用电器,其经济压力与城里人买一辆普通小汽车差不多。只有在乔迁新居或者年轻人结婚时,他们才会拿出多年积蓄或通过向亲朋好友拆借,购买一台彩电(个别条件好的还会买台冰箱)。
然而,尽管我省大多数农民的生活还不富裕,但他们改善生活条件、提升生活质量的愿望相当强烈。对1800户农村居民的统计调查表明,在洗衣机、电冰箱、彩色电视机等12种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中,有购买意向的有1125户,占65.2%。其中洗衣机、电冰箱、手机、彩色电视机、摩托车和家用电脑的需求排在前六位。
由此可见,我省农民普遍拥有家电数量少,结构单一,并非他们不想买,而是缺乏实际购买能力。
省经委一位负责人认为,要把农民的购买欲望变为购买行动,必须从他们的实际需要着眼,站在农民的角度分析、判断农村的消费市场才行。从眼下我省农民的收入水平看,要让他们家家换新电视机、购买电冰箱并不现实。洗衣机在我省农村的用处也不大。有水的地方,一般农民家庭在村口河边或水塘边就可解决洗衣问题,而缺水的农村也不用洗衣机,原因是费水。同样道理,农民日常吃的蔬菜都是自家地里种的,没必要特意买台冰箱来存放。因此,在选择下乡家电的品种时,需要进行认真调研,既要保证现在下乡家电的品种,更要组织研发、生产农民生活中确实用得上也买得起的产品,从“需要”入手,使农村消费市场快速而有效地“动”起来。
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建议,目前我省农村最缺乏的是便宜且质量较好的家电产品,应当抓住农村供电基本普及的好形势,扩大下乡家电产品的种类,如电磁炉、电饼铛、电饭锅、电热水壶以及电脑、VCD、豆浆机、微波炉等常用家电,实行价格“打包”优惠,满足不同消费层次的需求。通过培养一个人的“需求”,进而形成普遍的、大量的市场需求,这样的农村消费市场,将是有“后劲”的、可持续发展的市场。
启动“引擎”,增收、服务是关键
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扩大国内需求,最大潜力在农村”。经济界人士也普遍认同“农村是拉动经济发展的巨大‘引擎’”的比喻,希望通过“家电下乡”活动,推动这部“引擎”尽快高效运转。
然而,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在调查中发现,我省农民的消费习惯有其独特性,并不是说给优惠打折,购买力就会立即释放出来。他们有限的积蓄主要用于子女教育、婚嫁、翻新或扩大住房以及防老方面。这些问题,成了制约农村现实消费的主要障碍。
记者在我省经济主管部门采访时了解到,激活农村消费、启动农村内需,让下乡家电尽快进入广大农村居民家庭,关键是要增加农民收入。农民口袋里的余钱多了,自然会选择购买用得上也用得起的家用电器。而解决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有两条,一是加快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优化农民增收方式。这些年,我省初步形成了一些特色农业产业区块,产品不仅畅销国内市场,而且出口到国外。当地(如河西地区)农民在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工作方面,收入显著高于其他地方。“家电下乡”活动中,这些地方的销售情况明显比其他农村要好。因此,政府应该像推动工业产业化一样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从而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吸纳更多的农民就地转化为新型的农业产业工人,增加收入,拉动内需。二是针对当前金融危机造成就业困难的状况,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技能培训,帮助因农村土地流转而富余的劳动力增强就业竞争力,或就地创业,或通过劳务基地定向输转,拓宽收入渠道,提升购买能力。
据了解,截至4月10日,我省各地农村已累计设立下乡家电销售网点1479个,但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加之家电价格补贴兑现缓慢等,经营状况不够理想。因此,让农民全面了解相关政策,熟悉网点,知道购买程序并能在最短时间内拿到补贴,同时,对贫困家庭特别是无家电的家庭给予特殊照顾,将有助于推动“家电下乡”活动取得更多实际效果。此外,切实重视售后服务工作,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个别企业把落后、淘汰产品推向农村,并防止少数商家变相提高价格,保证让农民确实得到实惠。总之,如果像重视城市市场一样重视农村市场,像培育城市消费取向一样下工夫培育农村的消费取向,农村,这部强力“引擎”就一定能高速运转起来,拉动全省经济跨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