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2月13日,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为加快我省项目申报和审批工作,争取更多的好项目大项目,经省政府同意,省扩大内需协调领导小组新确定了我省在扩大内需项目的立项、审批等方面的程序和办法,对扩大内需项目所涉及的行业和部门,领导小组均对其提出了限时办理的要求。
省发改委:项目审批程序简为“两道”
省发改委将项目建议书(立项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三道”审批程序简化为“两道”,将其中项目建议书(立项申请)和可研报告合并审批。同时,进一步下放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
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在1000万元(不含)以下的,按项目隶属关系,由市州发展改革委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另外,申请政府投资的乡镇和村级各类设施项目,由县市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
省财政厅:资金拨付3日以内完成
省财政厅对需报省政府和国家审批的项目,符合条件,材料齐备的3日内办结上报。在资金下达上,在接到项目预算指标和投资计划下达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将预算指标下达至省级有关单位、市州和省直管县;在省级单位资金拨付上,省财政厅在预算指标下达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3日内按财政预算拨付至项目建设单位。
省建设厅:重点项目可先开工后补手续
对上报省建设厅申请规划选址的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原则上在7个工作日内先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再会同有关部门和相关市州协调建设项目与城乡规划关系。对省列重点项目的施工许可,可先行审批,开工以后逐步补充完善建设手续。非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5个工作日内办结;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5个工作日内办结。
省国土厅:项目用地预审3日内完成
省国土资源厅要加快项目建设用地的预审意见、审批和办证环节的速度。省建设厅对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意见,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省政府审批的用地,3个工作日内办结上报;对国务院审批的用地,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上报省政府;对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审批,5个工作日内办结上报。土地证书办理环节,自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查手续。
省交通厅:报国家争取项目3日内办结
省交通厅要对项目申报和审批所需基础材料限时办结,并协调配合其他相关部门落实项目批件。省交通厅对需报国家争取的项目,3个工作日内办结上报。对市州交通主管部门报送需审批立项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国家审批的重大工程项目可研报告的5个支持文件,承担落实基础材料准备责任,协调配合其他部门承担行业批件的落实。
省环保局:环评报告审批时间减半
省环保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时间减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时间减半;对灾后重建项目的环评审批,一律特事特办,随到随办。对重灾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评估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进行技术评估时,原则上只应收取成本费,减收或免收评价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