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2月13日讯(记者宜秀萍)记者今天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按照卫生部、国家食药监局要求,我省已全面开始排查标示为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生产的双黄连注射液,目前尚未发现有该批号药品在我省流通、使用,也没有接到相关不良反应报告。
2月11日,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青海省报告,青海省大通县3名患者使用标示为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生产的双黄连注射液(批号:0809028、0808030,规格20毫升/支)发生不良事件,并有死亡病例报告。据此,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2月12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停用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生产的双黄连注射液。省食药监局要求各地展开深入排查工作,如发现问题双黄连注射液,要立即封存并暂停使用和销售,查清其来源、去向和数量,并迅速上报上级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