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在政治上尊重老干部、思想上关心老干部、生活上照顾老干部,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得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听取老干部工作情况汇报,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定期看望和慰问老同志,协调解决老同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老干部生活待遇的政策规定。财政、社保、卫生、人事等相关部门对老干部工作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全省上下形成了尊重、爱护老干部,重视、支持老干部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组织老干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每逢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老同志;每年召开几次情况通报会,党政领导及时向他们传达中央重要文件精神,通报重要工作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认真听取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举办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总结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经验。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老同志的意见建议;2004年、2005年连续两年在全省开展了老干部建言献策活动,许多老同志发挥个人专长,踊跃建言献策,编印了两集《甘肃省老干部建言献策录》。
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老干部部门,按照特殊群体、特事特办的原则,切实落实好老干部的生活待遇。全省上下从建立和完善“三个机制”入手,狠抓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和提高,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区)全部建立了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2004年全国老干部“双先”表彰会后,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老干部工作,对清欠离休干部“两费”做出部署,省财政先后拿出专项资金2200万元,彻底解决了“两费”拖欠问题,全省离休干部“两费”实现了首次无拖欠,取得了历史性突破。2005年、2006年继续保持无拖欠,使“两费”清欠工作走在了西部地区前列。积极开展医药费改革工作,采取门诊费包干和住院定点医院总额控制的办法,医药费管理更加科学、规范。2005年,中办12号文件下发后,省上出台了《关于做好省属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省财政从2006年起每年列预算2300多万元,用于补助省属企业离休干部的各项费用。省财政拨专款1500万元,补助市州困难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使企业离休干部的生活待遇从根本上得到了保障。2003年以来,先后提高了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交通费标准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使老干部分享了改革发展的成果。近几年是省上为老干部出台政策最多、老干部受益最大的时期。
各级党委、政府和组织部门、老干部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要求,采取得力措施,扎实有效地推进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年大学工作,注重基础设施建设,使老干部活动场所条件不断得到改善。省上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5600多万元,对省老干部活动中心进行了改扩建,新建了敦煌老干部接待中心和省级老干部海南疗养点,可以说这几年是我省历史上对老干部工作基础设施建设争取项目最多、投资规模最大的时期。目前,全省已建成老干部活动中心(室)758个,老年大学21所,为老同志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提供了必要条件。各级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年大学结合老干部的实际,组织老干部开展科学、文明、健康的活动,先后组织举办了全省老干部书画展、老干部保健知识电视大奖赛、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电视文艺演出等大型活动,不断丰富了老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
新形势新任务对老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全省上下将按照全国老干部工作“双先”表彰大会和全省老干部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以省委放心和老干部满意为标准,坚定信心,开拓进取,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路子,把中央和省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落到实处,努力开创全省老干部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