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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严管政府采购 单项超过50万元须公开招标 |
(2006-5-22 20:58:12)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来源:人民日报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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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兰州5月21日电 记者曾华锋报道: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5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通知要求,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采购规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以外采购方式的,应由采购人在项目实施前获得同级财政部门的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通过化整为零、分解整体项目、增加采购批次等手段,规避集中采购和公开招标采购。采购工作必须有同级审计、监察部门参与。
《人民日报》 ( 2006-05-22 第10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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