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假冒伪劣药品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还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但在巨额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仍然有人铤而走险……
药品市场惊现假药2004年7月,张掖市某药业公司业务部如往常一样,各方业务代表人来人往,忙忙碌碌。业务经理李生伟虽然也在处理日常事务,但心中一直放不下一件事:前几天,成都金海能有限公司医药分公司业务代表李开菊,来公司谈业务时称他们有吗丁啉,每盒价格可以优惠到12.9元,希望能给张掖公司供货。
吗丁啉,是西安杨森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优质品牌药品,其市场价格一直比较稳定,批发购进价多在13元以上。
金海能公司是从什么渠道进的货,价格这么低?质量会不会有问题?李生伟经理决定:将其供应的吗丁啉抽样送市药检所进行检验,如质量合格,再与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令李生伟经理没想到,这一正常的抽样送检竟引出一起特大销售假药案。
2004年8月25日,经张掖市药检所检验,张掖某药业公司送检的批号为040113239的吗丁啉,经检验微生物限度不符合规定。按照规定,他们立即将情况报告给张掖市药监局。药监执法人员接报后,心感蹊跷,国内知名企业的产品怎么会出现卫生质量问题呢?药监执法人员迅速对张掖公司药品库房实施现场检查。经仔细核对和外观快速鉴别,他们认定:该批标示为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030512185(68盒)、040113239(360盒15件)的吗丁啉系假药。
执法人员预感事情重大,立即向局领导报告。根据上级指示,他们对可疑药品全部予以扣押,并抽取样品寄西安方面协查。西安市药监局回复的核查结果,进一步证实了执法人员的判断,上述两批吗丁啉均为假冒药品。期间,兰州市药监局也反馈,张掖公司销售到兰州市场的10件吗丁啉亦为假冒药品。
至此,已知假冒吗丁啉达45件,货值近21万余元。
觅迹追踪端倪初露案情引起了张掖市药监局党组的高度重视。
2004年8月30日,药监局正式立案调查处理此案,局长廉铭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案件的侦破工作,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全力以赴攻坚破案。
一场悄无声息的战斗打响了。执法办案人员迅速进驻张掖公司,对金海能公司业务员李开菊提供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销售发票、货物运单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对张掖公司药品验收记录、药品库存情况,逐笔进行了核实,全面摸清了金海能公司与张掖公司所有业务往来的细节。
初查的证据显示,金海能公司业务员李开菊于2003年11月至2004年5月,先后四次向张掖公司销售假冒吗丁啉45件,货值近21万余元,属于一起特大销售假药案。执法办案人员与张掖公司业务人员仔细分析案情后,认为金海能公司或者其业务员李开菊存在重大售假嫌疑。为避免打草惊蛇,办案人员要求张掖公司严密封锁消息。
随着调查的深入,案情日益显示,金海能公司或其业务员李开菊存在销售假药的主观故意,有重大犯罪嫌疑。
张掖市药监局经请示甘肃省药监局,并与兰州市药监局磋商后,于2004年9月16日将该案正式移送张掖市公安局。张掖市公安局于9月17日以“李开菊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侦查。
9月19日,由张掖市公安局、张掖市药监局、兰州市药监局及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代表组成的专案组赶赴成都,对该案展开侦查取证工作。
通过进一步调查,案件真相初现端倪。原来,李开菊根本不是金海能公司的业务员,金海能公司也从未与张掖公司发生过业务关系,也没有给李开菊销售过上述假药;李开菊本是成都市成华区永鑫保健食品经营部的法人代表,而该部实际是由其弟弟负责。
李开菊留给张掖公司的电话是其保健品部的电话,张掖公司每一次的业务联系,都是李开菊的弟弟冒充金海能公司的名义承揽下来,然后他再告诉李开菊,由李开菊组织货源,向张掖公司供应。
在劫难逃案犯落网李开菊姐弟冒充他人的名义贩卖假药,涉嫌销售假药罪,基本事实已清楚,抓获其本人就成为当务之急。但狡猾的李开菊闻到风声后,已提前逃逸,尽管在四川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密切配合下,执法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多次联系她到场接受调查,但都没能如愿。
2004年9月29日,甘肃省药监局、甘肃省检察院、甘肃省公安厅领导与专案组成员,在兰州就该案进行了研究并部署了下一步的侦破工作。
10月16日,办案人员再赴成都、重庆抓捕李犯,但未能成功,李去向不明,线索再次中断。
在司法机关追捕李开菊的同时,张掖市药监局继续对其销售到张掖公司的药品进行外观鉴别筛查,结果相继又发现标示为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西沙必利片(普瑞博思)、硝酸咪康唑乳膏(达克宁)、标示为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皮炎平软膏)、标示为吉林省吴太感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氨酚烷胺胶囊(感康)等四种药品也属假冒药品。
令办案人员奇怪的是,生产制造上述假药的厂家技术很是“高超”,除普瑞博思不含有效成分外,三批吗丁啉、感康等假冒药品的检验含量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标准。
11月8日,办案人员获悉李开菊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活动的信息后,迅速于10日赶往乌鲁木齐市,在新疆警方的密切配合下,12日夜,办案警员在一出租房内将李开菊捕获。
办案人员还查获了“成都金海能实业有限公司医药分公司”业务专用章、现金收讫章、“叶能”名章等假印章。
12月16日,李开菊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今年3月16日,张掖市甘州区检察院以其“犯销售假药罪、销售伪劣商品罪、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甘州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于6月24日作出一审判决,以犯销售假药罪、非法经营罪,判处李开菊综合刑期8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1.5万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李开菊不服提出上诉。
2005年9月2日,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李开菊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5万元;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万元。综合刑期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