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上午,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伊斯兰教工作会议在回乡风情园会议室召开。会议学习传达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和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长冉万祥讲话精神,学习解读省委办、省政府办[2014]6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伊斯兰教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安排部署全县伊斯兰教工作。县委常委、统战部长马玉凤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县各清真寺教长、伊斯兰教界人士代表,15乡镇分管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负责人、专干,县伊协全体委员及县民族宗教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伊斯兰教工作的若干意见》,符合张家川县伊斯兰教实际,为全县进一步做好伊斯兰教工作指明了方向、确定了重点、提供了遵循,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全县上下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深化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文件精神上来,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始终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的根本方向,坚持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始终保持全县宗教和顺、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
会议要求,结合张家川县实际,要建立以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为龙头,各乡镇宗教专干为纽带,村宗教工作联络员为基础,宗教场所管理组织为骨干的四级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建立以县伊协为龙头,宗教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骨干,各宗教教职人员为基础的宗教工作协调联络网络。要按照“把宗教活动场所,特别是伊斯兰教清真寺建成穆斯林群众的宗教阵地、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和社区服务重要场所”的思路,全面依法加强对各级宗教事务的管理。要继续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工作部署,把宗教人士队伍与党员队伍、干部队伍一同作为重点骨干力量,加强管理培育和使用;要大力开展“三联三引三助”活动,形成党员干部、寺管班子、宗教人士共促发展、共保稳定的强大合力;要广泛开展以“爱党爱国、抵制渗透;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等为主题的“四个讲清”活动,进一步筑牢全县各族人民“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要教育引导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好形势,坚决拥护中央严厉打击各种暴力恐怖活动的决策部署,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信谣、不传谣,办好自己的事、管好自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