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先进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挖掘新时代全县政法系统在“平安武山、法治武山”建设中涌现出的忠诚、干净、担当先进典型,进一步调动全县政法干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争先创优浓厚氛围,激发工作活力,用新业绩献礼建党100周年。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政法系统组织开展第三届“十佳政法干警”评选活动。
按照《武山县第三届“十佳政法干警”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经过组织推荐、逐级评选、广泛征求意见、组织审核把关,共确定第三届“十佳政法干警”初步候选人16名。现将候选人简要事迹在武山县政府网站、新武山、县委政法委微信平台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2月7日8时30分至2021年2月21日18时;每个手机号每天只能投票一次,一次最多只能选10人)。
如对候选人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实名向县委政法委反映情况(电话:0938—3421460)。公示、投票结束后,将结合投票结果和实绩表现,按程序确定“十佳政法干警”最终人选,向社会公布,并进行表彰奖励。
中共武山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2月5日
武山县第三届“十佳政法干警”候选人先进事迹
王永红,男,汉族,出生于1988年10月,预备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2014年进入武山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刑庭书记员、刑庭助理审判员,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审判员。同时还担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反腐败领导小组、党员干部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禁毒领导小组、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犯罪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等联络员。该同志自工作以来,踏实敬业、刻苦学习,秉承司法为民理念,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通情理,明法律,自进入法院以来共记录案件150余件,审理案件100件,协助法官办案400余件,草拟刑事法律文书350余份。全年共审理涉恶案件2件,普通刑事案件47件。先后被评为院先进个人4次、优秀公务员4次,获得全市法院优秀司法辅助人员荣誉称号。
臧逍,男,汉族,出生于1984年10月,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2011年1月参加工作,201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武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科员。先后在审监庭、政治科、监察室、执行局等多个部门从事工作。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工作中敢于担当、务实创新,在办事办案的过程中坚持新发展理念,分清轻重缓急,既依法依纪,又顾全大局,坚持做到善意文明执行,依法依规办事。作风上坚持求真务实,廉洁从政,密切联系群众,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2020年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精准脱贫工作的同时,具体负责执行案件278件,执行到位案款1985万余元,处理及化解信访案件30余件,办理外地法院委托事项50余件,参与执行本院庭审保障任务12次,全市调警任务4次。在基本解决执行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
马震坤,女,汉族,出生于1980年2月,中共党员,2006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从事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现任武山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该同志政治觉悟高,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院先进工作者”,评为“县三八红旗手”,被共青团天水市委聘为“天水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近年来,共办理刑事公诉案件100多件、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0多件,所办理案件无错案。该同志负责的第二检察部近几年工作成绩突出,民事、公益诉讼业务近几年名列全市前茅,其中文物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被甘肃省检察院评为2019年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杨乃红,女,出生于1979年7月,大学本科学历,2003年参加工作,现任武山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刑事检察科科长。2017年开始从事未检工作,从检以来,该同志用心诠释未检工作,用爱彰显未检情怀,用公正体现司法权威,用力做优法治教育。面对误入歧途的少年,她既当检察官又当心理咨询师,开展有针对性的疏导和教育,为他们点亮“心灯”。在讯问和法庭教育时,将“检察官寄语”融情理法于一体,明确告诉涉罪未成年人触犯法律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帮助他们矫正方向,再次精准定位人生。这三年中经她帮教的涉罪未成年人,其中有6名成功考取理想大学,对生活困难的三名被害人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积极参加法治教育讲座、“法治进校园”活动200余场。
成小军,男,汉族,198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2014年5月参加工作,现任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负责城区中队工作。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能力强。他带领团队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万余起,酒后驾驶24起,醉驾8起,行政拘留35人。多次出色完成各级调研观摩、大型会议等交通安保任务。为缓解城区堵乱问题,协调在城区增设30处交通设施,8处护学岗,尤其是城关二小护学岗受到广大师生一致赞誉。在310国道城区过境段落实24小时勤务,协调设立20块安全提示牌,2处区间测速,在3处警务站定点设岗,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310国道安全畅通。团队中有一名同志被评为全省"文明交通先进个人”,本人被评为全县“最美交警”、被市公安局嘉奖一次。
邓鑫,男,汉族,1988年12月出生,2015年参加工作,现任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农村道路中队中队长。该同志始终以查违法、保畅通、保安全为已任,常年战斗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第一线。起早贪黑、任劳任怨,带着团队每天坚守在急难险堵路段。仅2000年查处交通违法案件5500多起,严重交通违法案件700余起,查处报废车163辆。推动在全县15个乡镇成立88处交通安全劝导站,带领流动车管所深入乡镇检验"五小车"3600余辆,备案登记电动车2200余辆,有效解决农村道路失控漏管现象,管辖区域重大交通事故零发案,先后有4个乡镇8个村被评为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先进集体”,本人多次被评为全局“先进个人”。
贾冰,男,汉族,出生于1987年1月,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武山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贾冰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战斗在侦查工作第一线,先后参与并侦办了“甘J94410”团伙系列盗窃案、“8.13”强奸杀人案、“11.14”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案、“04.07”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07.26”非法经营案等一系列重大案件。近年来,贾冰同志在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中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在局党委的倾力培养下,贾冰同志已经成为单位的中坚骨干、精兵强将。他连续多次被武山县公安局评为先进个人和优秀共产党员,2015年被天水市公安局评为十佳侦查员,2017年被天水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兰亮亮,男,汉族,出生于1984年6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4年9月参加工作,现为武山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自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始终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新时期公安“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工作职责,全身心投入到公安工作中,完成接处警300余起,办理各类案件60余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100余人,治安巡逻80多次,盘查263人,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90余起,采集维护基础数据50000多条,服务救助群众106人次。疫情防控期间,为了维护辖区稳定、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深入社区、村委,核查100余户500余人,积极配合政府、社区村委输送、劝导高风险区来武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定期隔离。
马应宏,男,汉族,出生于1977年7月,中共党员,二级警长,一级警督,现任武山县公安局洛门派出所所长。该同志从警21年来,一直战斗在公安基层所队,始终把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宗旨,忠诚履职、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岗位上,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维护公平、彰显正义,为人民群众做了大量的好事实事,生动诠释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深刻内涵,充分展示了新时期人民警察无私奉献的精神面貌,赢得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近年来被天水市公安局评为先进个人,并记三等功1次、嘉奖1次。由于他在刑警大队负责扫黑除恶工作中成绩突出,2020年7月从刑警大队教导员调任洛门派出所所长,在他的带领下,洛门派出所民警凝聚力、战斗力明显提高,派出所基础工作更扎实,执法规范化、打击管控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王建飞,男,汉族,出生于1987年12月,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程度,现为武山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反侵财中队民警,一级警司。从警五年多来,该同志以身作则,严以律己,立足岗位工作,在打击新型电信网络诈骗和传统盗抢骗工作中取得佳绩。先后成功侦破县城系列入室盗窃案20余起,打掉盗窃团伙5个,抓获流窜技术开锁盗窃犯罪嫌疑人2人,成功打掉湖北籍电信诈骗团伙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断卡行动中,打掉1个帮助电信网络信息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积极参与侦办武山县“9·14”“12·04”“9·10”等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案件;王建飞凭着对工作的热爱和高度责任感,切实有力的打击和震慑了犯罪,有力保护了人民群众合法财产不受侵害。
王健康,男,汉族,出生于1990年3月,2013年6月参加工作,现为武山县公安局沿安派出所户籍民警。工作中,该同志始终牢记人民警察的根本宗旨,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任劳任怨,恪尽职守,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受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爱戴和好评。近年来,他通过走访调查,搜集证据材料,对辖区无、错、重、假等户口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解决,四年来累计报上级审批解决疑难户口90多个,为群众上门办理相关业务百余次,以一颗感恩之心,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无闻的奉献,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赞誉。
杨新浪,男,汉族,出生于1973年5月,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4年8月参加工作,从事公安刑事技术工作至今。2005年始担任武山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室主任,多次被县公安局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2020年被省厅选定为全省100名刑事技术骨干人才。该同志在刑事技术岗位上勤勤恳恳奉献了26年,犯罪现场勘查勤勉仔细、痕迹物证检验科学严谨、基础建设工作创新扎实,体现出了一名人民警察忠于职守、甘于奉献的优秀品质。二十多年来,在他的带领下,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室由小变大,由弱变强,开展专业由少变多,在案件侦查侦破中作用日益凸显。在他的领导下,2009年、2011年刑事技术室实现达标晋级,2018年通过法医和痕迹专业实验室资质鉴定机构省级现场评审,获得了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为推进我县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张建军,男,汉族,出生于1983年9月,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6月参加公安工作,二级警员,现任武山县公安局咀头派出所所长。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该同志始终扎根基层,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特别是在咀头派出所担任所长期间,以社区警务为抓手,长期带领民警、辅警下乡入户,了解各村情况,排摸矛盾纠纷,检查辖区重点单位、寄递物流行业、出租房屋和走访重点管控人员。全面完成了辖区23个行政村,86个自然村,17349人“一标三实”基础数据的采集,为社区警务全面运行和“一标三实”工作服务实战提供了准确的数据保障。排摸调解辖区矛盾纠纷150起,参与破获治安案件120余起、刑事案件10余起,检查消除内部单位消防安全隐患70余起,出租房屋用电安全隐患100余起,真正实现了辖区秩序好、发案少、损失小的良好社会治安环境,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并多次被武山县公安局评为“先进个人”。
张元元,男,汉族,出生于1982年1月,中共党员,2004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武山县公安局洛门派出所、公安局禁毒办工作,现任武山县公安局禁毒办副主任。工作中,该同志处处以共产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以满腔的热情做好禁毒工作,致力于探索新形势下社区戒毒、康复对象帮教工作新路子,用真情和真心教育感化吸毒人员,引导他们吸取教训,洗心革面,鼓励其树立戒毒信心,战胜毒品诱惑,早日回归社会。该同志积极创新禁毒宣传方式途径,营造了全民远离毒品、参与禁毒的浓厚社会舆论氛围。他默默无闻的每一个足迹,都彰显了一个人民警察的奉献与忠诚。2009年被省禁毒委评为“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工作先进个人”、2014年被国家禁毒委评为“全国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工作先进个人”通报表扬;2018年被国家禁毒办和中国禁毒基金会评为“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优秀校外辅导员”。
王宏宏,男,汉族,出生于1984年1月,中共党员,2004年9月参加工作,现为武山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干警。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心系群众,履职尽责,扎实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中,先后多次被县司法局和镇政府评为优秀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2018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先进个人,2019年被天水市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先后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5场次,培训村组宣传骨干120人次,培训法律明白人500多人次,解答法律咨询81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万多份,受教育群众达5万多人次。撰写反映基层法治宣传工作的稿件50余篇,其中4篇被省级司法媒体转发,20余篇稿件被市政法、司法媒体转发。
杨洁,女,汉族,出生于1985年4月,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04年9月参加工作,现为武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股干警。该同志坚持把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放在履职尽责的首位,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从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以来,遵循“接得上、管得住、控得牢、矫得好”的工作思路,以教育转化为根本手段,用“情”感化,用“心”矫治,启发、疏导、激励社区矫正对象投入改造的积极性,最终被改造为“合格”的社会人。对有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对症施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平凡的司法岗位上默默无闻,兢兢业业,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司法干部的良好形象。
(天水在线编辑: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