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开展第三届感动武山·十大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武文明办﹝2016﹞4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县各企事业单位:
为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榜样引领作用,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道德实践,凝聚建设幸福美好新武山的强大正能量,按照县文明委2016年度工作安排,现就第三届感动武山·十大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道德模范推荐评选表彰,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使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成为每个公民的价值追求,为加快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和强大精神动力。
二、评选类别及标准
(一)评选类别:第三届感动武山·十大道德模范分为“诚实守信模范”、“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孝老爱亲模范”和“敬业奉献模范”五类。
(二)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在此基础上,各类道德模范候选人必须满足以下标准:
诚实守信模范:在工作、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艰苦奋斗,在服务质量、工作业绩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评选组委会印发评选通知,并在政府网站、电视台等主要媒体发布活动通知,公布推荐产生第三届感动武山·十大道德模范候选人的程序和办法,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与推荐。
(二)组织推荐。各乡镇、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候选人。要把推荐工作与近年来开展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好婆婆、好媳妇”评选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扶贫攻坚和“双联”行动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各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优先推荐。要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本乡镇、本系统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认真逐一筛选,并征求有关部门(如纪检、信访、公安等部门)的意见,确保推荐工作的质量。
(三)推荐名额。各乡镇每种类别至少推荐1名候选人,总数不超过5人;设党委的县直部门至少推荐2名候选人;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县见义勇为协会等部门至少推荐2名候选人;其余县直部门各推荐1—2名候选人。
(四)初选上报。评选活动组委会对推荐上报的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遴选,根据遴选结果,提出20名侯选对象,报请县文明委会议研究审定。
(五)评选投票。评选采取网络投票、微信公众平台投票两种投票方式。结合投票结果,并经综合评定,提出10名拟表彰的第三届道德模范建议名单。
(六)审批表彰。10名拟表彰人选经由县文明委会议研究审定,并报请县委常委会批准后,表彰工作在年底适当时候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推荐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要把开展道德模范推荐评选表彰活动的过程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切实组织好、落实好。
二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评选表彰工作要立足村镇、社区、企业、学校、医疗卫生等基层单位,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过得硬、学得到的先进人物,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三要营造浓厚氛围。要把强化宣传贯穿推荐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大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的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展示我县道德建设丰硕成果,大力宣传候选人事迹,努力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四要做好材料报送。推荐上报的道德模范参评候选人必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推荐审批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事迹材料一式二份,2000字左右,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工作单位及职务、获得的主要荣誉等)和主要事迹;(3)1寸免冠照片2张;(4)所有材料、照片附电子版,于10月25日前报县文明办。(电话:3429849,邮箱:tswswmb@163.com)。
附:第三届感动武山·十大道德模范推荐审批表[点击下载]
武山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