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永宏主持召开武山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全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政法民族工委关于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公告草案和关于补选县十六届人大代表的决定草案。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亚平、蔡永彦、张国华、康永、汪金祥、谢勇及9名委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聂卫东,县人民法院、检察院、政府办、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建设局、农业局、卫计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畜牧局等单位负责人;山丹镇、高楼乡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办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县人民法院在生效裁判文书的强制执行上采取了坚决有力的措施,依法查处了一批拒不履行裁决的案件和执结了一批“执行难”的案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县人民法院要继续将破解“执行难”作为重要课题,放在与审判工作同等重要的地位进行考量,不断探索执行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新举措,着力破解执行难题,切实提高执行效果,促进执行工作的有效开展。

会议强调,我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正式开展以来,审计部门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在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提高政府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县政府及审计部门要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搞好整改工作,把对《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改进建议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水平,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指出,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总体形势较好,相关职能部门能够采取有力措施,坚持预防为主,及时清查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为,推动了《食品安全法》在的贯彻实施。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会议审议情况,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把食品安全监管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抓好落实,确保全县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