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武山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集中一月左右时间,全面开展发展党员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一是明确任务抓落实。着眼于增强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效性,专门制定了《党员档案审核要点》,明确了审核范围、重点内容、时限要求和工作责任,同时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对全县党务干事和组工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靠实党员档案审核责任,建立基层党委初审、组织部门复审的“双审”责任制,明确29名党务干事和8名组工干部的审核直接责任,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措施抓审核。以《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依据,重点做到“三对照、三审核、三查看”,即党员档案与《细则》对照,审核发展程序,查看有无异地发展和突击发展的现象;党员档案与会议记录对照,审核时间节点,查看培养时间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党员档案与《审核要点》对照,审核档案资料,查看入档材料是否齐全,书写是否规范。
三是及时整改抓规范。按照“一人一表”要求,建立档案审核台帐,将审核出的问题一一列出清单,及时进行纠正,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档案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归档要求的,限期补充完善,做到该入档的一律入档;对入党志愿书填写有误的,由党(工)委作出认定和说明;对审核发现弄虚作假、违反程序的,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档案完整但没有统一封装的,按照“一人一档”要求统一封装,并按有关规定及时移交或管理。
四是完善机制抓长效。把健全机制贯穿自查自纠始终,不断健全完善发展党员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发展党员工作五项制度,根据新《细则》的相关规定,对现有的培训、预审、公示、票决等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建立接转关系档案审核制度,凡转入转出党员,必须严格审核党员档案,凡没有党员档案或档案不全的一律不予转接。制定党员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对档案内容、档案保管、档案移交等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