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武山县委书记索鸿宾主持召开县委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落实主体责任有关精神。县四大组织在家领导、县法检“两长”、部分在职副县级干部、县四大组织办公室主任、县纪委常委及县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王岐山同志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七次常委会议和有关座谈会上关于作风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讲话精神,《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以及王三运、张晓兰、王锐、李美华等省、市委领导同志在有关会议和约谈市州县区同志时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讲话精神及相关文章,并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安排部署。
索鸿宾强调,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充分体现了对深入推进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县四大组织及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刻学习领会,准确把握精髓,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具体要求,切实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以身作则,示范带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要深刻领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县委常委班子及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法检两院党组要率先带头,各级各部门要及时跟进,切实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委领导同志讲话精神和省委《意见》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精神,层层传导压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最坚决的态度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学习到位、认识到位、履职到位,把主体责任落实牢牢扛在肩上、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进一步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扎实开展,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有力保障。二要抓实责任主体,以更加有效的抓手落实主体责任。县四大组织和各级各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确保履行主体责任不松手、不甩手、不缩手。县委常委会和县人大、政府、政协、法检两院党组要认真履行好抓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监督约束,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传导到位。要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班子成员和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定期开展约谈,强化责任监督,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县四大组织领导干部要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分管联系部门和包抓乡镇主体责任落实,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到位;要认真落实好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和县纪委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督促种好各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形成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工作格局。三要突出重点关键,以更加有力的举措落实主体责任。要持之以恒反对“四风”,把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贯穿全县各项工作始终,加大正风肃纪力度,重点解决“四风”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好执纪监督作用,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提高工作效能,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强化源头治理,注重惩治震慑、刚性约束、监督管理、教育警示,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规范权力运行。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紧盯重大项目建设、惠民补贴发放、公正执法司法、工程招投标等腐败易发多发领域,深入开展重点治理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惩治腐败。要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强化组织部门和各级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考察识别责任,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把好干部“五条标准”、“三严三实”落实到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干部的各环节,建设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