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5日,武山县代县长张建杰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专题讨论研究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等事宜。
县政府全体在家成员参加了会议,政府办、社保局、财政局、计生局、残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社保局关于《武山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试点办法》的汇报。

会议指出,新农保工作是党中央及时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也是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武山县被列为国家和全省第一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既是组织的信任,也是赋予的责任,一定要把这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干实、好事干好,确保解决全县农村群众老有所养的问题。
会议决定,一要对重度(一级、二级)残疾人准确界定的基础上由县政府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代缴养老保险金。二要对领证的独生子女户和已落实节育措施的二女户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由县政府代缴养老保险金。三要在县社保局下设新农保中心,各镇设社会保障服务所,各乡设社会保障服务站,全力做好人员、机构、制度、经费等保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启动。

会议要求,要抓紧时间起草相关文件,严格按照程序,及时做好汇报和审批工作。要提早准备,尽快召开全县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启动大会。要认真开展摸底和培训工作,既要摸清全县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数,又要搞好培训,使专业技术人员吃透政策、熟悉程序,切实做到政策清、底子清、程序清,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扎实的基础。要广泛动员,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社保局要积极准备各种类型的宣传资料,通过算账对比等多种通俗易懂的方法做好宣传,让群众真正了解政策的普惠性,进一步统一群众认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将中央的这项惠农政策落实好、实施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宜。

(县社保局局长罗宏斌汇报《武山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试点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