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合作医疗 保障群众健康
——武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稳步推进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改善民生,解决广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举措。武山县自2005年被确定为试点县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新农合试点列入全县重点工作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宣传,建立健全制度,深入推行试点,努力改善医疗条件,不断简化报销程序,尽力提高报销比例,使新农合受益面得到了稳步拓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乡、村分别成立了新农合办事机构,设立了专门办公室,配备了办公设施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新农合试点工作。还成立了县、乡、村三级监督机构,负责对新农合资金筹集、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
二是完善实施方案。对《新农合实施方案》不断调整和完善,让老百姓真正得到了实惠。逐年提高报销比例。乡级由2005年的45%提高到了80%,县级由45% 提高到了70%,市级由35%调整为60%,省级由35%调整为50%。降低起付线。乡级由100元降为50元,县级由300元调整为100元,市级由600元调整为500元,省级由1000元调整为800。简化报销程序。门诊医药费报销到所在乡镇信用社凭门诊发票从《健康储蓄卡》中直接下帐报销。县内住院医药费实行“一站式”报销制,即先结清个人应承担的医药费,余额由医疗机构直接垫支报销。转县外住院治疗的,凭出院证、出院结算单、一日清单、合作医疗证、《健康储蓄卡》、身份证和村委会证明到县合管办报销,极大地方便了广大群众。止目前,累计为35.6万参合病人报销医药费3352.18万元。增加报销项目。CT、核磁共振检查费每人限报100元,普通床位费按标准报销,对直系亲属参加无偿献血的,患者输血费全报,没有参加无偿献血的,输血费用报50%。提高封顶线。在各级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最高限额由1—2万元提高到了3万元。增加定点医疗机构。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扩大到了凡是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各级各类合法医院。限价收费,定额补助住院分娩。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和县妇幼保健院正常住院分娩的,住院费用全免,剖宫产收费限制在2000元以内,因高危妊娠及有其它综合并症异常分娩的,按照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标准报销。
三是提高参合积极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专栏、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意义、原则和报销程序。通过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参合意识不断增强,参合人数由2005年的32.83万人增加到了今年的37万人,参合率由85.72%提高到了95.63%。
四是加强资金监管。制定了新农合资金管理办法,在县财政和县农行分别设立了新农合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在各乡镇信用社开设新农合基金家庭帐户,在乡镇合管办建立农民个人合作医疗明细帐,并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管理。同时,各乡镇、村委会和定点医疗机构都设立了新农合公示栏和意见箱,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另外,县监督机构定期、不定期地对全县新农合资金运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了新农合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
五是改善医疗条件。近年来,不断加强医疗机构硬件和医疗队伍建设,去年又投资496万元对11个乡镇卫生院进行了改扩建,投资232.46万元配置各类医疗器械224台件,大力改善了医疗基础条件。加强对医疗技术人员的业务等知识培训,将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到医疗机构,结合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加强农村医疗技术力量,改善了农村医疗环境。同时,狠抓医德医风建设,对乱检查、乱收费、开大处方、开单提成和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进行了严肃查处。加强对药品质量、价格的监管,严格控制自费药品比例,保证广大群众用上安全、有效、价廉的药品。
六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实施了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成了15个乡镇参合农民基本信息的核对和录入,建立了信息数据库,已于去年初正式开通使用。
七是强化配套制度建设。对农村无力缴纳参合费用的特困户、五保户、计生困难户、困难高龄老人等弱势群体,由民政部门资助参合,四年来共为70845人缴纳参合资金79.845万元。对加入新农合住院报销后仍有困难的特困户、五保户、计生困难户、困难高龄老人,民政部门按程序再救助,共为2587人救助333.63万元。设置济困病床,为特困群众给予补助,全县共设立济困病床30张,落实补助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