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定编 规范定岗 绩效定酬
武山实行“三定”管理村干部
【本报讯】武山县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村干部定编、定岗和定酬方案,对村干部实行“三定”管理,有效调动了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定编即严格控制村干部职数。依据村域面积、人口数量、工作任务等,按照2、3、4、5职的模式配备村干部。人口在500人以下的村,村干部职数为2职;人口在500人以上1500人以下的村,村干部职数为3职;人口在1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村,村干部职数为4职;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村,村干部职数为5职。另外,从有利于工作的需要出发,对7个以上自然村或6个自然村且人口在900人以上的村增加1职。定编后,全县村干部职数为1133 职,较2006年减少102职,每村平均3.3职。
定岗即规范村干部岗位管理。根据全县农村工作特点,共设书记、主任、文书、副书记、副主任5种职位。编制2职的村设村党支部书记、文书2个职位;编制3职的村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文书3个职位;编制4职以上的村增设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2个职位。定岗后,全县共设村党支部书记职位344个,村委会主任职位328个,文书职位344个,副职岗位117个。
定酬激发村干部队伍活力。村干部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度,报酬由职务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职务工资村支部书记每年3500元,村委会主任及文书各3000元,副职各2500元;绩效工资按所在村管理人口每人0.53元计算。村干部年报酬的60%作为固定工资,按季度发放,40%作为绩效工资,每年年底由乡镇党委对村干部进行考核后一次性发放。定酬后,村干部年平均报酬由原来的1461元提高到3741元。 (何辉 陈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