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11月30日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2022年3月31日经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今年6月1日,我们迎来《条例》三周岁的生日。三年来,我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全民参与、全员行动、全力攻坚,人人是志愿者,人人是宣传员,人人是代言人,随地乱丢垃圾的越来越少,斑马线前礼让行人的越来越多,实现了“麻辣烫”流量经济与城市文明双向奔赴……市民文明素养与社会文明指数双提升。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回顾《条例》规定,自觉弘扬文明行为,争做新时代文明风尚的宣传者、践行者、引领者。

第 九 辑
《天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1.文明就餐,适量点餐,不铺张浪费,不酗酒,使用公筷公勺公夹取餐;
2.优先使用节能和可循环利用的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消费用品;
3.节约水、电、气等资源,推行绿色新型能源运用;
4.优先选择步行、骑车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5.热爱学习,崇尚科学,自觉抵制愚昧迷信及其他低俗活动;
6.开展体育锻炼,参与全民健康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