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创新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活力,深化良性互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近日,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签了《关于建立助力农民工讨薪协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旨在破解农民工讨薪难问题和维护其合法权益,能切实加强检察机关与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农民工权益保障中的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实现农民工讨薪案件办理的规范化、透明化和高效化,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实施意见》规定,各协作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责,确保案件办理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统筹解决农民工讨薪工作对接中的问题和困难。法院要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的原则,切实加大涉农民工工资案件财产保全和执行力度。检察机关要依法对人民法院在农民工讨薪案件中的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确保程序合法、规范。人社部门要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拖欠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情况。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联合执法四大机制。对各协作单位开展联席会议的参会成员、会议专题、政策落实、分工协作等方面做了细化规定。提出通过简报、会议、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实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执行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要求各成员单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活动,重点针对劳动密集型行业、建筑施工企业、小微企业等拖欠劳动报酬问题较为突出的领域,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