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天水市委、市政府着眼于加快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安排市审计局开展了全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近年来,全市上下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现代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目标,坚持党建引领、产业支撑、项目运作,不断出台政策措施,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高村级组织服务保障功能,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农村基层党组织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明显提升。
强化组织领导。2017年以来,市县区均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建立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农业农村和组织、财政部门统筹推进,乡镇和村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市县乡村全面开展村级资产、资源、资金的清查核实,依据清产核资结果,建立健全纵向贯通市、县、乡、村四级,横向覆盖组织、发改、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业务部门单位的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并将村级资产全部折股量化为村集体和农民持有的股份,建立股权扶贫机制。
强化支持保障。各县区党委、政府根据地方发展实际,结合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农民意愿,制定出台了《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大政策供给。结合脱贫攻坚工作,整合涉农资金,统筹各方力量,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截至2022年9月,先后投入资金26.8亿元,实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2384个。其中,中央和省市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从2018年1796万元增长至2022年9460万元,增长了5.2倍,五年累计投入扶持资金2.58亿元,共实施中央和省市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571个。
强化探索创新。市县乡村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充分挖掘地方特色资源优势,坚持补短板、破难题、建机制、促提升,不断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主要采取盘活闲置资源、开展有偿服务、产业项目带动、拓展多元合作等方式,探索推广产业提升型、多元合作型、为农服务型、资产盘活型、项目带动型、资源开发型、联合发展型、销售经营型八种典型模式,为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持续赋能。通过跨村联合、连片建设,共建共享、互利互惠,打造出一批集体经济增收利益共同体,推动村集体产业规模化、组织化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2018年以来累计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7.67亿元,其中2022年1月至10月,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收入2.48亿元,村均9.98万元,2491个行政村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
截至2022年8月底,“十三五”期间投入的各类扶贫资金250.58亿元,形成资产202.42亿元,确权到村级资产109.17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14.48亿元,增加村级集体积累4501.6万元。自2018年以来,中央和省市财政扶持的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累计增加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入3082.41万元,其中:2018年59.34万元,2022年达到1218.41万元。
(新闻来源:天水市审计局 转载: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