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工作组一行4人在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人员陪同下,对天水市开展产地水产品抽样工作。
根据《农业农村部2021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农渔发﹝2021﹞8号)安排,今年,国家产地水产品药残监测共抽测我省46个样品,品种主要包括虹鳟、草鱼和鲤鱼,这次随机抽取我市秦州、麦积、清水、武山4县区7渔场11个草鱼样品,主要检测水产品中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等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明确规定休药期的兽药和农药等。抽样中,国家和省级抽检人员与养殖户深入交谈询问,认真查看企业养殖档案,检查兽药使用情况,向养殖户指导正确的用药知识和用药技术规范,做到科学用药。
近年来,我市各级渔业技术推广单位和养殖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指示精神,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始终坚持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工作要求。提升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将水产品质量安全理念贯穿于水产养殖全过程,推广先进模式、提升养殖水平、减少病害发生,药品使用率逐年下降,连续多年产地抽样合格率100%。
(天水在线编辑: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