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山东、浙江三省五所监狱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发魁亲自安排,要求立即再次对我市监管场所进行督查,严防我市监管场所发生疫情。2月21日,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全社带领第三检察部干警分别对麦积区看守所、甘谷监狱等监管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督查。
王全社副检察长针对有关监管场所存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未严格落实监管人员备勤隔离相关规定等问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各县(区)驻所检察室要迅速行动起来,重点对值班人员备勤隔离情况进行排查,排除疫情隐患,发现问题要立即向市检察院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监管场所发出检察建议。二是各监管机关应对即将进入监区、监室的执勤备勤干警进行健康体检,发现涉疫人员要采取隔离措施,不得进入监管场所。三是各监管场所可按照甘肃省卫健委发布的中草药预防药方采购防疫中草药,做好对值班干警的自身预防、生活保障、心理疏导等方面工作。
据统计,自疫情发生以来,天水市检察机关共向监管机关提出口头建议4条,已全部整改落实;发出检察建议8份,相关问题正在整改之中。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将进一步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在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上下功夫,积极配合监管机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输入型”疫情感染,确保疫情期间监管场所安全万无一失。
(天水在线编辑:康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