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相关要求,2月25日至2月29日,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组成三个调研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对两区五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进行调研。3月2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对调研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
调研组深入县区、乡镇、村庄,对项目布点、选址、排污现状、规模工艺等方面进行现场踏勘。对部分项目污水产生量估算不准确、管网设计不到位、工艺和规模设计与实际结合不紧密以及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率偏低、运维经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与县区、镇村及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了认真对接。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是市委市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重大举措,各县区党委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因地制宜,科学谋划,选择确定了一批人口密集,污水产生量较大,对沿线河流水质影响较大的乡镇、村庄实施农村污水治理项目,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调研组要求,各县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动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基础性工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人口分布、改厕情况、污水产生量等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科学设计建设规模,防止重复建设、超规模建设。要注重管网规划设计,把管网建设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的重点,确保项目实施村庄生活污水应收尽收,达标排放。要建立运维管理机制,确保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能够正常运行。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计划,全方位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抢抓当前有利时机,全力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尽快启动实施,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天水在线编辑: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