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就加强和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在线诉讼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会上讨论通过了《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使用互联网法庭审理民事、行政案件规范(试行)》《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使用互联网法庭审理刑事案件规范(试行)》。期间,对线上审委会系统进行了测试,并取得了成功。与会审委会委员在各自办公室,手持电子设备,通过远程审委会和视频系统参加会议、查阅资料、发表意见,实现了案件汇报、讨论、表决全流程在线完成。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天水中院致力于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不误,按照最高院和省高院关于在线开展诉讼工作的部署,下发了《关于全市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推进互联网庭审的通知》,并于2月13日运用“云法庭”就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进行了网上开庭,在全市两级法院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本次审委会讨论通过的两个规范,旨在对线上诉讼庭前准备、庭审过程、协调配合等各方面,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为全市两级法院在疫情期间有序开展在线诉讼工作作出指引,确保互联网法庭审理案件规范有序运行。
在线召开审委会是利用内部专网审委会系统及视频会议系统,对线上审判工作的有益探索。会议讨论通过的两项议题,也正是对解决在线诉讼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从制度层面加以规范,从而进一步规范在线诉讼工作流程,明确在线诉讼工作细则,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审判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在抗疫的大战、大考面前确保审判执行工作正常运行。
(天水在线编辑:康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