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天水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从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全面细致摸排、加强个人防护等六个方面对全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周密部署。
近日,天水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发魁对做好返岗上班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市检察机关在认真学习省检察院“致全省检察干警的倡议书”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每日疫情监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经市检察院党组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检察院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人员排查、场所管理、值班制度等方面制定了19项具体措施,确保机关防疫监控到位;对外发布了暂时关闭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公告,通过来信、网络、电话方式接待群众信访。严格按照高检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装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办理刑事案件,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各县(区)院在上下联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强对看守所的防控监督,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张家川县院与县法院、县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相关犯罪行为的通告》,对明知感染或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人员的十六种行为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