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生态护林员管理工作,加快生态脱贫步伐,日前,我市出台了《天水市2019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实施范围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县(区)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按照“坚持精准到户、坚持自愿公正、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进行,选聘范围为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选聘程序严格按照公告→申报→审核→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2019年新增4293名生态护林员,按照人均每年0.8万元补助标准计算,每年共需补助资金3434.4万元,补助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拨付的生态护林员专项补助资金支付。同时《实施方案》对生态护林员的档案管理、业务培训、管理机制、年度考核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要逐步建立以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工作为主抓手,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实施方案》还对市县两级林草、财政、扶贫等单位在涉及生态护林员选聘及管理工作方面进行了明确的分工,要求各县区要成立以分管县(区)长为组长,林业、财政、扶贫等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为成员的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协调小组,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县级生态护林员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本县区《2019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生态护林员管理工作的领导,把各项措施抓细、抓实,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
(天水在线编辑: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