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S25静宁至天水高速
公路庄浪至天水段项目建设的通告
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庄浪至天水段项目是《甘肃省省道规划(2013—2030年)》中的重要组成路段,是实现清水县和张家川县通高速公路的重点工程,为2019年省政府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该项目起点位于庄浪县朱店镇孔家沟,与在建的静天高速公路静宁至庄浪段顺接,途经张家川县马关乡、大阳乡、张家川镇、清水县黄门乡、红堡镇、麦积区社棠镇、伯阳镇、麦积镇,终点位于麦积镇宏罗村,与宝天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117.663公里(主线长101.804公里,龙山、清水2条互通式立交连接线长15.859公里),项目总概算金额为167.4582亿元。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
该项目已经省发改委以《关于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庄浪至天水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甘发改交运〔2018〕698号)同意建设,建设工期4年。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庄浪至天水段项目征地拆迁等协调保障和服务工作,由静天高速公路天水段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麦积区、清水县、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全力做好保障服务工作。
二、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庄浪至天水段项目范围内建设用地的征迁和补偿工作由麦积区、清水县、张家川县人民政府负责按标准执行。
三、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庄浪至天水段项目征地拆迁丈量登记工作从10月中旬开始。
四、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明工作纪律。补偿资金必须专户储存,直接补偿到户,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对截留、挪用、贪污补偿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五、征地拆迁丈量登记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严格实行五级联合调查制度,必须有项目单位、县协调办、业务部门、乡镇、村组代表或户主“五方签字”,方可进入补偿兑付程序。
六、各级电力、通讯、管道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工程建设,尽快迁移对工程建设有影响的杆线、管道等设施,同时确保工程用电和通讯畅通。
七、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工程建设控制线内不得新批、新建宅基,不得新植树木、新增建筑物。新增的建筑物将无偿拆除,抢种的农作物和树木不予补偿。
八、沿线广大群众要自觉服从重点项目建设大局,积极配合,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或刁难工程施工,不准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乱检查,不准以任何方式影响、阻挠工程施工。对违法阻碍、破坏工程建设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项目建设沿线县区和乡镇两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庄浪至天水段项目顺利实施。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天水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