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天水市食药监局第二督查组赴甘谷县开展春节前食品安全督查检查。
第二督查组结合春节前食品消费特点,采取政策法规宣贯为主、规范经营督导检查为辅的工作方法,以县城内和新兴镇的超市、农贸市场等为重点检查区域,以酒类、饮料、水果、肉及肉制品为重点检查品种,以大中型餐饮店、连锁超市等为重点检查单位,以非洲猪瘟疫情防控、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购进查验、超许可范围经营、食品留样等为重点检查环节。重点查阅了餐饮服务单位猪肉及其制品的进货票据及台帐,督促餐饮服务单位签订《非洲猪瘟防控承诺书》,建立并严格落实餐厨剩余物管理制度,严防餐厨剩余物流向畜禽养殖户。对年货市场上销售的乳制品、饮料、肉制品、粉条、酒类产品等进行了抽查,抽查经营单位的资质、供货商的资质、进货票据及记录、产品标签标识等。对食盐批发单位的批发资质及食盐经营管理情况,食盐来源渠道,食盐购货查验及经营记录、购进台账,涉盐相关票证等情况进行了核实。共抽查各类食品经营单位20户。
督查中未发现来路不明或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抽查发现个别单位经营的部分火腿肠产品超过保质期、部分糕点产品标示信息内容不全,对发现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检查人员进行了现场查封并对经营单位予以查处,对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的督促经营单位立即整改。
通过督查,进一步加大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力度,向食品生产经营者宣传食品安全法规知识,增强了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督查组要求各区县局严格落实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舆情动态,落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并按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提前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对可能成为社会舆情热点的食品安全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天水在线编辑: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