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部、国资委联合工作组对我市国家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情况进行评价验收。
检查组先后深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麦积区人民检察院两家创建单位进行了现场验收,现场查看办公区、灶房、卫生间、电梯机房、高低压配电房、供水泵房等节能标识设置、用能设备设施能源节能改造项目实施情况、分项计量情况。同时审阅文件资料,对照评价标准,分别对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管理制度与实施、建筑及设备系统节能宣传等相关资料进行核查评价,并对审核情况进行了现场反馈。
验收组对我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在创建工作中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严密,工作抓得紧、抓得实、抓得细,节能工作成效显著,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并对下一步创建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建议。
据了解,在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中,我市把节能改造作为基础工作,多方筹措资金,实施绿色照明工程、节约水资源工程、绿色环保工程、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新能源利用工程等5大节能改造工程,提升了创建质量,确保节能目标的实现。截止目前全市共有3325家公共机构,其中国家机关623家,事业单位2651家,团体组织51家,用能人数 56.5万余人。先后创建了4个国家级、10个省级、13个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今年预备创建5个国家级、2个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天水在线编辑:吕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