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是促进消费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障。2017年,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真履行市场监管、消费维权等职责,有效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今年的“3·15”即将来临之际,天水市工商局依托天水在线陆续发布天水市2017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以期引导消费者进行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
天水市2017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之四
钢材计量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17年4月,消费者刘先生在麦积区某钢材经销部购买了一批钢材,运回后发现少称了0.8吨。消费者要求退回多收的费用,商家拒不认可。双方协商未果,消费者向工商部门投诉。经工商执法人员调查,商家是以长度单位“米”为计量单位销售,而消费者则以质量单位“吨”为计量单位,所以出现了0.8吨的误差。经过执法人员调解,商家以“吨”为计量单位补齐了差价。
【案例评析】
本案中的计量误差是由于双方沟通有误、采用的计量单位不一致造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第二款“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证、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根据以上规定,经营者应给消费者补齐差价,退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