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十个严禁” 强化监督执纪
——天水市纪委春节期间严查“四风”问题
春节临近,“四风”问题往往易发多发,为了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效,天水市纪委按照抓早抓小、挺纪在前的要求,近期印发《中共天水市纪委2017年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工作。
元旦前,市纪委已印发《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防元旦春节期间“四风”反弹的通知》,明确提出元旦春节期间“十个严禁”,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年货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受节礼和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类活动;严禁年底突击花钱滥发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的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在培训中心、单位食堂变相搞各种宴请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借用下属单位或服务对象提供的车辆;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由市纪委负责牵头,各县区纪委协助配合,市纪委从财政、公安、审计、工商、税务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8个工作组,采取市县联动、县区交叉、明察暗访等方式,突出 “十个严禁”,分阶段开展为期一月的春节期间“四风”问题专项检查。同时,市纪委还在天水纪检监察网开通了元旦春节“四风”问题监督举报直通车,并公布举报电话12388、0938-8270263、0938-8271564,举报网站为天水纪检监察网http://tsjjj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