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工商局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不断强化“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意识,切实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一是原原本本学。将《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通过领导带头学、党员主动学,采取逐字逐句抠、逐行逐段悟的方式,原原本本学习《问责条例》,教育党员、干部切实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担当。
二是带着问题学。紧密联系《问责条例》规定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应当予以问责的六种情形,深入反思中央纪委披露的15起违反《问责条例》的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失责”背后的党章意识淡薄、宗旨意识缺失、群众观念弱化等原因,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
三是结合实际学。将《问责条例》原文、王岐山同志《人民日报》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问责条例》逐条解读以及新华社“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系列评论员文章汇编成册,发至全局每一位党员、干部手中,有效增强了学习的系统性、实效性。还通过讲廉政党课、及时通报学习典型案例等方式,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