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情况综述
2015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二十七条”规定等改进作风各项制度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开展督查落实和正风肃纪行动,高频度、多层次、全方位开展监督检查,不断加大查处曝光力度,促使转作风的“螺丝”越拧越紧,全市作风建设状况进一步好转。
一是抓住重要节点释放信号。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前夕,市纪委专门下发关于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通知,把纪律挺在前面。全年共组织33个督查组,采取市县区联动,随机交叉督查的方式,对7个县区、80余个市直部门单位开展全面检查,查阅15家大型商场超市、规模较大的宾馆饭店、餐饮娱乐场所原始消费票据15万余张,点穴式查看了2个县政府公务接待情况,选择7家党政机关食堂、3个住宅小区进行暗访,共梳理出问题线索173条,查实54条,持续释放常抓不懈、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二是深入核查处置问题线索。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2014年至2015年5月在国税、地税部门开具的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发票进行“大起底”,收集各类消费金额3000元以上的发票记录2000多条,通过大数据分析方法查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对上级督办、本级交办的108份投诉举报件,采取督办、直查的方式逐件处置。每月收集汇总各级各部门查处“四风”问题的各项数据,认真进行趋势分析和同比对照,把握问题发生的规律性特点,为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提供重要依据。对各县区通报问题横向比较,及时对查处问题力度较大、层次较高、震慑力较强的县区给予肯定,对查处问题不力、通报问题较少的严肃批评、督促整改。
三是加大纪律审查从严问责。两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纪律审查力度。对2015年以来的发生在群众身边涉及乡科级以下党员干部119件“四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加大重大问题直查力度,市纪委派出调查组,对重大问题线索逐一直接核查,固定证据和查清主要事实后移交相关县区纪委依法依纪进行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对一些县区和部门发生的违法审批项目和编报虚假资料等问题进行追责,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理。至目前,全市查处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共计198起,处理153人,党政纪处分74人,立案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四是定期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年共发通报44期,曝光了63起典型问题,涉及68人。通过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进行通报,在党员干部和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今后将持续对公款购买购物卡、滥发津补贴、公款吃喝高标准接待、公款旅游、用办公用品发票公款报销个人消费品等5类问题进行专题通报,力求以小见大、以点带面推动解决面上存在的问题,起到教育和震慑作用。
五是突出重点开展常规巡查。今年9月份,市委启动年度巡查工作,组成7个巡查组对7个县区开展常规巡视。巡查坚持问题导向,由市纪委筛选出反映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14个单位进行巡查。巡查中,各巡查组累计召开座谈会31次,个别谈话888人次,查阅相关资料3283份,走访下属单位和村组140个,走访群众685人。通过巡查接访、受理信访举报、电话举报等方式,共发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60件,其中核实问题线索35件,对相关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处理。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改进作风各项制度的落实,使各级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群众观念更加深入、工作作风更加扎实、廉政意识更加强化,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下一步,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坚持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二十七条”规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学习教育和宣传引导,进一步强化制度和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以改革的方法不断破解作风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一扣一扣拧紧作风建设的“螺丝”,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以扎扎实实的成效为人民群众谋福祉。
天水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201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