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法律援助机构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有关通知,以多种有效形式深入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注重建章立制,简化程序,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业务培训,强化监督管理,在市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指导下,全面有序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截止10月31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法律宣传36场次,出动司法行政系统各类人员215人次,接待来信、来电、来访、解答各类法律咨询4982人次,共办理为民办实事项目法律援助案件2608件,完成全年任务的85.8%,受援人数2720人,其中妇女儿童案件702件,同期上涨66.7%,落实市、县区财政配套经费41万元。